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邯郸段科研课题(二)招标公告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邯郸段科研课题(二)招标公告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邯郸段科研课题项目(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邯郸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6]848号、冀发改基础[2016]849号文核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6]131号、冀发改招标核[2016]130号。本项目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投资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本项目法人。本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现对本项目科研课题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北起平赞高速公路邢石界,南连太行山高速邯郸段,全长83.704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起于武安市矿山镇上焦寺村西北的邢台、邯郸市界,与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以桥梁形式相接,向南止于涉县合漳乡邰家口村东的漳河冀豫省界,以桥梁形式与河南省林桐高速公路相接,全长68.685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研究期限:本次招标内容为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邯郸段科研课题项目(二),共划分为4个标段。
科研课题四:基于新型混凝土的道路景观打印技术研究
本课题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为:KT4。本课题研究期限为18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课题针对太行山高速沿线景观、服务区、互通区、场站区等的人文景观、雕塑构件以及服务性的基础设施等形式复杂、模板制作难度大,建造耗时耗力等问题,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应用高耐久性的混凝土,利用3D打印快速成型技术快速制备适应山区高速公路设计条件的道路景观雕塑等,旨在通过无模制作混凝土结构构件,建立高速公路构件3D打印的轻型化、多样化的设计方法,发挥3D打印在高速公路施工中的优势,提升设计和建造的灵活性和自动化程度,降本增效,缩短工期。
科研课题五:基于太阳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节能与路面抗冻应用技术研究
本课题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为:KT5。本课题研究期限为22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课题针对服务区集中用电量大的特点,研究太阳能光伏板铺筑路面发电系统的结构形式与路用性能,提出充分利用公路交通资源进行太阳能光伏板和太阳能低温热发电的新能源路用参数和路面结构方案,以解决公路服务区的能源自给设计应用,并通过碳纤维供热型融雪化冰系统的应用,保障能源供给和减少冬季道路危险事故的发生,达到资源有力利用,实现冬季公路的安全运营。
科研课题六:高速公路PPP项目融资机制研究
本课题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为:KT6。本课题研究期限为22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课题针对PPP项目模式,结合国际惯例及我国有关政策和工程管理理论与实践,分析研究高速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融资机制相关问题,包括PPP项目资金结构、融资主体与融资风险研究、融资成本研究、融资方案优化设计等,为高速公路PPP项目融资方案设计和优化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结合太行山高速公路工程,对研究成果加以应用验证,为高速公路PPP项目顺利实施以及融资机制创新和PPP模式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可持续应用与发展创造条件。
科研课题七:基于隧道环境的彩色发光及浅色抗滑表层技术及其视觉功效分析
本课题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为:KT7。本课题研究期限为24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课题分析基于隧道环境的彩色发光及浅色抗滑表层技术及其视觉功效,研究隧道路面表层结构的表面色彩、表面纹理构造、施工工艺、燃烧特性对于隧道视觉条件、照明节能、安全行驶、绿色施工及火灾二次灾害发生的密切关系,旨在提高隧道群的交通安全,改善隧道内视觉环境,实现建设运营全程节能减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相应的课题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试验场地、设备、资金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两个标,但在两个标中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7年5月至今)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河北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0311- ********。
注册完毕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6月14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投标管理”菜单下的“标书购买”菜单,明确所投项目,通过“购标或下载文件”链接进行在线支付标书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可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投标管理”中的“操作视频下载”进行查看。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西城国际A座11、12层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周彤、郭彦波
招标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五洲MOCO2305室
电 话:0311-********
传 真:0311-********
联系人:刘彦红 田伟良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联系人:康先生;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7-3355。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
具有相应的课题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科研经验最低条件)
业 绩 要 求 |
近5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科研项目的研究,并且须为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立项或结题或成果登记的项目。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条件)
标段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KT4标 | 1人 | 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高速公路或交通工程相关科研项目。 |
KT5标 | 1人 | 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高速公路或交通工程相关科研项目。 |
KT6标 | 1人 | 交通工程、管理或财务金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高速公路或交通工程相关科研项目。 |
KT7标 | 1人 | 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高速公路或交通工程相关科研项目。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以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科研经验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个数多者优先;如果业绩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电子评标试行原则: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评审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其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评审,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一、第一个信封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服务建议书及项目管理机构;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人未对项目进行分包。 (8)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未同时投标。 (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1)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 (12)未对超过两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且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的同一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否决其投标。 二、第二信封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未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 (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6)投标文件未使用调价函。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否决其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科研经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服务建议书:5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 (3)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0分 (4)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财务建议书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投标人投标价,并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a.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技术服务建议书(50分) (技术服务建议书各分项缺项则对应分项得0分) | 对研究项目的理解 (15分) | 项目研究的目的 与意义描述 (满分5分) | 目的明确、描述清晰 4.1-5分 |
目的较明确、描述较清晰 3.1-4分 | ||||
目的基本明确、描述模糊3分 | ||||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满分5分) | 了解深入、清楚4.1-5分 | |||
了解较深入、较清楚 3.1-4分 | ||||
了解不够深入、不够清楚 3分 | ||||
对省内高速公路建管需求的认识 (满分5分) | 认识度强4.1-5分 | |||
认识度较强3.1-4分 | ||||
认识度一般 3分 | ||||
项目研究实施方案 (20分) | 研究的主要内容描述 (满分6分) | 内容具体,方案切实可行 5.1-6分 | ||
内容清楚,方案基本可行 4.1-5分 | ||||
内容不够具体,方案不够完善 3.6-4分 | ||||
研究采用的技术路线(满分6分) | 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 5.1-6分 | |||
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 4.1-5分 | ||||
把握基本准确、描述基本清楚 3.6-4分 | ||||
研究的创新点 (满分8分) | 明确 7.1-8分 | |||
比较明确 6.1-7分 | ||||
基本明确 4.8-6分 | ||||
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 (5分) | 计划进度安排科学合理 4.1-5分 | |||
计划进度安排合理 3.1-4分 | ||||
计划进度安排基本合理 3分 | ||||
项目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 (5分) |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4.1-5分 | |||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 3.1-4分 | ||||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 3分 | ||||
预期成果及推广前景 (5分) | 预期成果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推广应用前景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 4.1-5分 | |||
预期成果较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推广应用前景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3.1-4分 | ||||
预期成果基本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推广应用前景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3分 | ||||
2.2.4(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 | 项目负责人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科研业绩,加8分,本项最多加8分。 | ||||
2.2.4(3)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科研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 ||||
2.2.4(4) | 评标价(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0.2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注:1、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以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科研经验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个数多者优先;如果业绩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服务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科研经验: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服务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科研经验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服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科研经验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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