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巷里)等二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大斗村)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巷里)等二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大斗村)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巷里)等二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大斗村)(巷里)等二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巷里)等二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大斗村)(巷里)等二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大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地址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大斗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大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设计图纸红线范围内土地平整、新建渠道、生产路、窨井、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所有的杂物清除并外运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价 80.5002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6、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年6月 1 日起至 2018年5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8年6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2未取得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办理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4.3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 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画溪街道大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画溪街道大斗村地 址:长兴县明珠路国际金座918号3楼 联系人:蒋主任联系人:蒋工 电 话:159*****918电 话:0572-6052066 2018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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