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高炮广告牌宣传项目
朝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高炮广告牌宣传项目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委托,为朝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高炮广告牌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高炮广告牌宣传项目
2、建设单位:朝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3、投放地点:
京承高速出京方向距离承德收费站:29km-30km 31km-32km
京承高速进京方向距离承德收费站:43km-44Km 46km-47km
承朝高速出承方向772km-773km
京哈高速出京方向54.5km-55km
京沈高速出北里官收费站北京方向:658.5km-659.5km
京沈高速出北里官收费站沈阳方向:658.5km-659.5km
京沈高速出北里官收费站:654km-655km
丹阜高速沈阳造化出口匝道区:258km-260km
京沈高速葫芦岛东收费站出口匝道北京方向423.5km-424.5km
京沈高速葫芦岛东收费站出口匝道沈阳方向423.5km-424.5km
京哈高速出京方向38.5km-39km
京哈高速出京方向47.5km-48km
京哈高速出京方向57km-57.5km
京哈高速进京方向62.5km-63km
4、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资金来源:市财政专项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朝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高炮广告牌宣传项目招标范围所有施工内容
8、安装期限:15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其中包括: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3、具有独立的开户许可证,并开立了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对公账户;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是必须入朝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投标单位;
6、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投放地点)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报名前需自行到投放地点对场地状况等进行勘查,勘查后再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开户许可证(5)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供货业绩(供货合同)。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8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息)。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84-6号)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0 日14时0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朝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联 系 人:孙科长
办公地址:朝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联系电话:****-*******
邮 编:122000
招标代理人: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系人:杨 超
联系电话:****-*******
邮 编:122000
2018年6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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