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沅江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公告预览

沅江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沅江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沅江市农业局的委托,对沅江市农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沅江市农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YJZC*******

委托代理编号:CDZX-********

3、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2588.20万元/年,二标段1110.12万元/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总预算:11094.96万元,其中一标段7764.6万元;二标段3330.36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6、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6.1.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6.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1.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6.1.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1.5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加盖公章(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罚款处罚等行政处罚。)

6.1.6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投标人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1、如果2017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需审计受理单位出具未审计原因证明并附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2、如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2 特定资格:

6.2.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城乡环卫保洁服务或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6.2.2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含城乡环卫保洁服务或清洁清洗服务资质证书。

7、其他要求:

7.1各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两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7.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原件(复印件二份)到在益阳市梓山路太古城A座13楼报名并 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也可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 本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9、投标规定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7月2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运大厦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一标段伍拾壹万元(¥ 510000元),二标段贰拾贰万元(¥220000元)。

10.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0.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包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10.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7月 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复印件。

10.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10.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称:沅江市农业局

地址:沅江市巴山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781

名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新闻大厦8楼D座

益阳市梓山路太古城A座13楼

联系人:刘含笑

电话:187*****359188*****615

12、监督单位:沅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沅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外包项目 二、作业期限:该项目合同期限暂定为3年。 三、作业范围

沅江市下辖14个乡镇(草尾镇、黄茅洲镇、南大膳镇、漉湖芦苇场、阳罗洲镇、四季红镇、胭脂湖街道、琼湖街道、新湾镇、南嘴镇、共华镇、泗湖山镇、茶盘洲镇、南洞庭湖芦苇场)的农村垃圾治理。

四、作业项目 1、市域内省、县、乡、村级道路(益沅一级公路路面除外),防洪大堤堤面、内外两侧(含渡口、码头)垃圾的清扫、清运以及水面漂浮物打捞、垃圾收转运; 2、市域内所有河道、湖泊、沟渠、塘坝、水库(其中城区五湖、胭脂湖、黄家湖湖面保洁不列入,城区五湖城乡结合部和胭脂湖、黄家湖沿岸垃圾清理以水面为界)垃圾的清扫、清运以及水面漂浮物打捞、垃圾收转运;

3、市域内所有村庄垃圾的清扫、清运以及水面漂浮物打捞、垃圾收转运;

4、集镇日常保洁及道路清扫保洁、洒水作业,垃圾的清扫、清运以及水面漂浮物打捞、垃圾收转运等;

5、各镇场街道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

6、其它与之相关的内容。

五、编制依据

1、项目基础数据依据农业局提供的《沅江市各镇转运站转运、管理费用计划表》、《2016年沅江市行政村(管区)名单》、《沅江市内方案》

2、部分数据参考相关单位编制的《沅江市农村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实施方案》。

3、部分单价及费用参考益阳市区相关县市。

六、标段划分

共分为二个标段,具体明细如下:

标段一

共10个

草尾镇

黄茅洲镇

南大膳镇

漉湖芦苇场

阳罗洲镇

四季红镇

胭脂湖街道

琼湖街道

新湾镇

南嘴镇

标段二

共4个

共华镇

泗湖山镇

茶盘洲镇

南洞庭湖芦苇场

七、作业规范

1.洒水(冲洗)作业规范

①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0km/h;高压冲洗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②洒水时不得漏洒(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③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④清洗人行道时,洒水车须调整好水流幅宽,并配以人工洗刷路面,清洗被油污污染较为严重的路面时,可适当添加洗洁精等清洁液,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⑤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⑥气温在0℃以下不宜冲洗、洒水。干旱、严重缺水城市的路面冲洗,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没有下水口的道路可不冲洗。

⑦提倡用中水冲洗、洒水。

2.清扫作业规范

①机械清扫作业规范

a、清扫作业前应检查车辆性能,加足水,并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机扫车侧刷和吸口。

b、清扫作业不得扬尘、漏土。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

c、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d、清扫完毕,应检查车辆内垃圾是否卸清,并做好车辆保洁和维护,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

e、机扫车清扫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10 km/h;机扫车保洁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20 km/h。

②人工清扫作业规范

a、普扫时,应按人行道路面、树穴及周边、车行道路面、下水井口的顺序进行全面清扫。

b、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清运,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井、绿地。

c、清扫道路时须小心推扫,不得漏扫、扬扫,控制扬尘。

d、清保洁时,巡回走动,及时清除路面垃圾。路面可拣拾的废弃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e、清雨后、融雪后,路面灰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f、发现有人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③机械和人工配合清扫作业规范

应符合①机械清扫作业规范和②人工清扫作业规范的要求。

3.作业人员行为要求

①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②清扫作业间隙,清扫工具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

③保洁时间少使用大扫把,多采用拣拾的方式。

④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方式,应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注意作业安全。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扫时,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⑤清扫作业时要随扫随收,及时清理,把垃圾倒入密闭容器内,不得乱倒。严禁焚烧树叶、杂草和废弃物。

4.安全要求

①环卫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

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环卫作业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机扫车、洒水车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宽灯,关闭提示音乐。洒水车需在规定加水口取水。

③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含机扫车司机、随车的人工辅助清扫人员)作业时应着职业工装、反光背心,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

5.清扫保洁服务时限

①普扫时限:第一次清扫6:30之前完成,冬季或无路灯路段推后半小时,第二次清扫15:00前完成。

②保洁时限:保洁时间夏季每日不少于10小时,冬季不少于8小时。

③冲洗在前人工清扫在后的作业方式,第一次冲洗时间应在每日4:00前完成。第二次冲洗应在13:00前完成。

④洒水时限:早晨洒水在6:30前完成,下午洒水在13:30前完成,其它时间洒水要避开人车流高峰期。

八、作业标准及要求

(一)道路(含公路)保洁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按照每条的道路级别类别执行。

2、道路清扫保洁范围: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桥梁立交桥、隧道、道路绿地、背街小巷以及其他可通行的道路以及周边可视区域(含闲置杂地)等,包含道路中间、两侧绿化带,排水沟渠、边沟、伸缩缝等;不同承包单位间交叉保洁范围不少于5米。公路两侧管理控制区域(国、省道单侧10米,县道单侧5米,通村公路单侧3米,绿化带宽于上述标准的,按绿化带宽度)。

3、道路清扫

(1)道路清扫保洁要达到“七无”、“五净”标准,既无杂物;无果皮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窨井沟眼;无卫生死角,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2)动态循环保洁: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及绿带;果壳箱定时清洗及时加盖、关门;人行道、步阶、墙跟、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无蚊蝇孳生,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

(3)清除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路面、路肩上的杂草、灌木等。

4、道路机械化作业要求

4.1、机械化清扫车或洗扫一体车,机扫到边、到位效果明显,路面无垃圾、无积泥、无沙石。作业期间基本无扬尘,清扫途中无垃圾撒落。清扫时间应规避上下班高峰期。

4.2、生活垃圾清运车、渣土车须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随意倾倒、偷到、乱倒垃圾。

4.3、道路洒水和冲洗要求

(1)机动车道为冲水路段,要求水冲后无积水、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人行道 (包括侧石、花岗岩路面)实行人工药水冲刷,彩砖地面不得使用破坏釉面的药水。

(2)道路冲洗时间一般应在晚上或清晨。

(3)作业时适应当控制水压和车速,避免把水溅到路边的行人,人行道侧喷嘴需采用鸭嘴式喷头,经过公交车站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需降低速度。

(4)道路洒水和冲洗要有明显的降温压尘的效果,实行全年洒水作业,雨后地面潮湿行车无扬尘,或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中标供应商须上报采购人备案,以确定当天的保洁部署及考核情况。

(5)清洗作业时注意调整喷架高度及水压,可以与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砂石、污迹。

(二)公园、广场及公共绿地保洁要求

1、公园、广场保洁范围

公园、广场内各类设施的保洁(含垃圾筒、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护栏、护树设施、灯光及各类电气设施、座椅、指示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标识系统等);公园、广场内建筑及构筑物的地面保洁及立面清洗;公园、广场内道路及铺装的保洁(道路、活动广场、入口广场、停车场等);道路及区内各类设施、建筑及构筑物立面上违法小广告的清除;公园、广场内公厕保洁;其他园林设施的清洁。

2、公园、广场保洁要求

工业园区内公园、广场要求实施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保洁要达到“七无”、“五净”标准。公园、广场内道路及铺装、建筑及构筑物的地面每天普扫2次。

3、公共绿地(含道路、公路的绿化带)要求清理绿化中的垃圾(含养护公司清理出的垃圾)、抛洒物、零星废弃物,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杂物,确保绿化区域干净整洁。

4、大型树木季节性砍杈养护,造成的树杈、落枝、落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12小时内清运完毕。

(三)市政环卫设施【含垃圾桶、果壳箱、公交站台、站牌、灯箱、广告牌、报刊(信息)亭等】保洁要求

1、环卫设施的保洁要求

(1)环卫设施(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垃圾坞)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不过夜,不溢满,保持外观整洁。环卫设施及周边路面每天清洗1次,周围地面无暴露垃圾、污水。对果皮箱、垃圾桶附近的积水清理干净,保持果皮箱周围干净无杂物;

(2)果壳箱、垃圾桶放置整齐规范、无敞门、无破损、歪斜、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现象。收集、清洗后要归位复原,桶盖(箱门)及时盖上(关闭),做到车走地净。

(3)每日巡查时检查垃圾桶、果壳箱、垃圾坞等垃圾分类的标识,如出现模糊或掉落等情况的,中标供应商须将标识修复。

(4)作业时间内禁止环卫工人在果壳箱、垃圾桶内翻捡废品。

(5)对果皮箱、垃圾桶表面天天清擦。做到无痰迹、无贴物,对喷洒油漆的广告及时清除;

(6)对果皮箱、垃圾桶内的黑塑料垃圾袋随时检查,做到确保箱、桶外观整洁、无污垢,箱、桶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无溢满,周围地面不得有垃圾抛落、堆放。发现垃圾桶内垃圾达到三分之二,就立即清掏走;

2、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负责垃圾桶、果壳箱的保管与维护。采购人投放的垃圾桶、果壳箱如有破损(含第三方人为破损)与丢失情况,由中标供应商在12小时内按原样式、规格、质量标准、配置要求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补齐。合同履行到期,中标供应商须按原样式、规格、质量标准、数量,将垃圾桶、果壳箱按采购人投放数量补齐,并与采购人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四)垃圾收集与清运要求

1、辖区范围内垃圾收集与清运

(1)一、二、三级道路沿街实行上门收集垃圾,每日不少于3次,时间为07:00和12:00和17:00左右(根据实际情况,时间可作适当调整)。

(2)每日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及时收集清运;废物箱(果壳箱、垃圾桶)、垃圾坞无四害孳生, 无积压、溢满,周围无垃圾散落。

(3)果壳箱垃圾收集每日不少于1次、垃圾桶垃圾收集每日不少于3次、垃圾坞垃圾收集每日不少于3次,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车站等重要区域应实际需要增加收集与清运频次。

(4)按照要求配套装备收集清运车辆设备,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到就近垃圾中转站,清理、收集的其它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运输密闭,无抛洒、吊挂和污水滴漏,清运路线要合理规划设置,并报采购人备案认可。

(5)垃圾运输车辆要求

1)垃圾运输车辆干净整洁(不准安装外挂袋),一日一洗,保持安全正常运转,定期维护;

2)垃圾运输车车身应印刷公司名称、编号,字迹清晰、整洁;

3)作业时车辆应靠边停放,不能太靠近车行线;

4)车辆上的作业工具应摆放整齐,不能对交通安全产生影响。

(6)特殊要求

1)本项目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范围要求招标行政区域全覆盖。

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后积极与镇街对接,提出合理化的垃圾收集点设置方案及台账,收集点应便于投放和清运工作。

3)后续中转站进行市场化经营、改造提升的,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中转站运营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五)小广告治理要求

1、小广告治理范围

(1)中标供应商负责清理及治理所属道路、公园、广场、公厕、道路两侧构筑物、建筑物、道路辅助设施、市政设施上可见的小广告、非法喷涂广告。保洁人员须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干净。并配合执法部门取证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行为。

(2)以及在本次保洁区域内需要中标供应商清理的其他所有小广告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清理小广告配备相应的操作工具、材料及专职工作人员。

3、小广告清理保洁服务的标准

(1)日常保洁要求,实行定街、定段、定人、定时、定保洁标准责任到人管理;

(2)清理质量要求,外墙、地面、栏杆、店面卷帘门、空调外机等清理保洁做到“日有日清”,并及时清理现场,确保作业场地整洁。原则上应在每日上午9点以前清除完毕,白天当天发现的新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立即清理。同一地方的乱张贴或乱涂写存续时间主次干道(桥梁)不能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小时;其它地方不能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小时;

(3)外墙、地面、栏杆、灯箱、电话亭、书报亭清理乱张贴或乱涂写保洁基本上做到“同色覆盖”。选用环保材料、涂料、油漆、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涂料要用与墙体、地面、栏杆相同或相接近的颜色进行有规则(正方形、长方形等)的覆盖,对花岗岩、大理石等墙面、地面应通过清洗方式进行保洁,不能出现“白癜风”的涂写、覆盖方式;

(4)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时注意不得污损周围墙体、地面、桥面,保持整洁。在清理乱张贴乱涂写时,要注意保护市政公用设施、绿化树木,在清理路灯杆、配电箱、果皮箱等上面的纸质宣传品时,要注意保护防锈涂层;

(5)接到承包范围内反映“小广告”问题的投诉或新闻舆论曝光后,须在 1 小时内及时处理完毕并反馈信息。

(6)中标供应商在对外墙等保洁之前,应向有关建筑物的产权单位先行告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7)应急处理。出现大规模低俗、反社会小广告时,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清除。

(六)无主的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废弃家具)及其他零星垃圾清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区域内无主建筑垃圾的清理。并按采购人要求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或装修垃圾,废弃家具消纳场进行消纳(如垃圾须运至本区域外的消纳场,采购人按实际增加成本费用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运,混放。

2、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负责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乱倾倒,乱堆放负有监督义务,如发现有人乱倾倒建筑垃圾须及时上报采购人处理。

3、本项目配备的渣土运输车和轮式铲车,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办理核准手续到采购方备案后方可使用。

4、运输要求

(1)做业期间基本无扬尘,运输途中无抛洒;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随意倾倒、偷到、乱倒垃圾;

(2)保洁责任区域内应当发现的(保洁过程中应该发现)渣土、装修垃圾,要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采购人要求清运的渣土、装修垃圾,供应商接到通知要在12小时内清运完毕。

5、中标供应商负责区域内其他零星垃圾的清理。保洁区域内若发现其他零星垃圾(垃圾堆)的,须按采购人要求将其他零星垃圾(垃圾堆)运至指定消纳场进行消纳(如垃圾须运至本区域外的消纳场,采购人按实际增加成本费用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运、混放。

(七)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1、服务范围:

农村地区所有村庄辖区内主干道、次干道、宅间道、广场、娱乐场所、商场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作业服务。

2、清扫保洁服务要求:

保洁实行普扫+主要路段巡回保洁,保洁时间不少于 6 小时,人均保洁面积可参照城市标准确定;每日普扫至少一次,早扫作业应在夏季 9 时前、冬季 10时前完成,主要路段巡回保洁。

春秋两季,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加强保洁,增加扫保频次;环卫作业人员(含车辆驾驶员等)作业时须按规定统一着工装,服装干净整洁,并佩戴工作牌;普扫时,应按车行道路面、人行道路面、树穴、边沟的顺序进行全面清扫;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清运,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边沟、绿化带;保洁时作业工具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摆放;收堆的垃圾应装入垃圾收集车,并倒至指定地点,严禁焚烧垃圾。

3、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路面见本色,边沟无明显散存垃圾,两侧树木无悬挂垃圾,墙面无乱贴乱画,三堆应在院内规范堆放,禁止院外随意堆放;绿化带、公共场所无明显散存垃圾,过境公路边沟内无积存垃圾;垃圾收集设施应美观、适用,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应定时清运,无满溢,周围地面无抛撒、散存垃圾。

4、垃圾收集质量标准:

居民应自觉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池(箱、桶、房)等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丢弃;可逐步开展垃圾不落地,上门收集,推行垃圾袋装或统一设置垃圾密闭收集容器:垃圾池(箱、桶、房)内垃圾应及时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逢年过节或餐厨垃圾多时,要增加收集次数,确保不堆积;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站房、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运输,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清扫收集的垃圾不得乱堆乱倒,不得将带有火源的垃圾倒入中转箱内,严禁就地焚烧垃圾。

5、垃圾运输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片区划分实施垃圾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禁止将本片区范围内垃圾未经允许擅自运往其他垃圾处理场所处理;垃圾实行全程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规范要求,不得乱倒、乱卸垃圾;垃圾运输车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明显污物、灰垢。

6、垃圾处置质量标准: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街道)运、县(市)处理”的模式,进行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村收集生活垃圾后,实行直接运输到垃圾场或运送到生活垃圾中转站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按照“就近、经济”的原则,各中转站生活垃圾送往县(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

7、垃圾收运安全作业: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环卫作业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作业车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须开启示宽灯,白天作业应开启提示音乐;保洁人员作业时应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保洁人员作业时要着有安全标志的作业服,反光标志要完整,服装整洁干净,作业服应按劳保标准定期发放和更换。

8、辖区范围内实现全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9、重污染天气预警期内,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频次进行洒水降尘和冲洗作业。

10、市政道路、国省干道及县乡道路及道路两侧绿化带要保持干净整洁,路缘石、路面无积存泥沙,路面现本色,无杂草、无垃圾、杂物。

常态化做好沿途店面、垃圾收集,果皮箱、垃圾箱(围)的垃圾、杂物的清理,箱体及周围环境的清洗,对沿途路段范围以外(尤其小街小巷处要延伸20米保洁)在视线范围内必须清理的垃圾、枯枝、落叶、土头、石块、杂物、小广告应按要求进行清理、收集并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道路沿线灯杆、高压线杆、交通指示灯杆等2米以下线杆及地名牌、桥梁、道路下穿上部两侧护栏栏杆每天擦洗,保持本色。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标签: 环境综合治理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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