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信用卡催收签约律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信用卡催收签约律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信用卡催收签约律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项目: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信用卡催收签约律所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
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人数量 |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信用卡催收签约律所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 服务期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 若投标单位在5家以内(不包含5家),则中标候选人取1名。 若投标单位在5家以上(包含5家),则中标候选人取2名。 |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各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对公形式到达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注明所投项目编号)传真至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6、资格标准
6.1、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6.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
6.3、依法注册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6.4、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⑥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还须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⑨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副本使用复印件)。
⑩投标人信用证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14至2018年6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招标文件发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6日上午9:3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提出疑问,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须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否则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12、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1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郑 、何工
14、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对公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此次投标的编号,另招标公司不接收现金)。
15、监督部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1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16号
电 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小郑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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