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安营寨土地收储前期开发项目初勘工程招标公告

兴隆安营寨土地收储前期开发项目初勘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ZD-XFW-*******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安营寨土地收储前期开发项目初勘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冶名德(兴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冶名德(兴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安营寨村。

主要勘察内容:兴隆安营寨土地收储前期开发项目初勘工程。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01-1地块;A02地块;A03地块;A06地块;A09地块;A10-2地块;A11-1地块;A11-4地块;C01-2地块;C03-2地块;D02地块;D07-2地块的初步勘察工作。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万元整(¥6,500,000.00)

勘察周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和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兴隆县兴隆镇西大街路南7号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自带U盘。

4.4领取文件须提供资料: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文件发售地点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5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

6.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 年7月 4 日15:00时,逾期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交至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保证金账户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账号: 130*****510********3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西支行

★备注: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请及时交纳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网 上发布。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冶名德(兴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兴隆县兴隆镇西大街路南7号

联 系 人:康超联 系 人:姜立全

电话:182*****448 电话: 136*****111



标签: 初勘 开发 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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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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