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规范化检修项目(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原厂技术服务[0006200000037185]-公示公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规范化检修项目(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原厂技术服务[0006200000037185]-公示公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规范化检修项目(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原厂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规范化检修项目(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原厂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广东电网公司有限责任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2017年版)》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非招标采购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规范化检修项目中“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包括该企业所有曾用名称)生产的设备原厂技术服务及相关零配件供应,设备类型及数量预估为110kV GIS设备13台。具体项目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各单位(下简称“直属各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直属各单位调整后的为准。直属各单位已自行完成采购并委托的项目按原采购结果执行,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 本技术服务内容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规范化检修项目中“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包括该企业所有曾用名称)生产的110kV GIS设备原厂技术服务及相关零配件供应。为保证产品技术的一致性和配套性,以及明晰质量及维护责任,避免发生产品出现问题后厂家责任难划分的情况,故拟对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授权的本项目唯一合法经销公司(广东乐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三、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广东乐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于原厂设备维护工作,而广东乐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授权本项目的唯一合法经销公司。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规范化检修项目(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原厂技术服务 | 邓工/138*****259 | 138*****259@163.com |
四、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4)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授权的本项目代理(经销)机构。
五、公示期
公示期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9日,共5天。
六、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wuchuzhiu2004@163.com
七、异议
5.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5.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5.3 异议提出的时限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5.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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