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劳务)招标公告
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劳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委托,对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劳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劳务)
1.2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1.3资金来源:自筹
1.4建设地点: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
1.5项目规模:房屋征收非住宅一宗,约1万平方米(以实际签约为准)。四至范围为东至北京机械施工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东边界;南至北京机械施工公司与北京德盛行塑钢型材加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南边界;西至北京德盛行塑钢型材加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西边界;北至高教园北三街北红线及北京机械施工公司与北京德盛行塑钢型材加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北边界
1.6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招标范围
四至范围内所属地上物及附属设施(包含地下管线)的征收劳务服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征收(拆迁)服务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房屋征收(拆迁)业绩且具有北京房地产协会核发的征收拆迁业务培训证;
3.3近三年度(2015年7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近三年度(2015年7月1日至今)没有违约、违法行为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
3.5近五年内(2013年7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房屋征收(拆迁)业绩;
3.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潜在投标人应于2018年06月14日至0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报名。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报名。
4.2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
(1)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的北京房地产协会核发的征收拆迁业务培训证。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发售时间:2018年06月14日至0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
4.3.2发售金额: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3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4.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果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数超过7家(不含),不排除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保留7家进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5日9:00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如有变化,以及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如有变化,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32号有形建筑市场二层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36号
联系人:董伊娜
电话:***-********
招标代理: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联系人:赵丽红
联系电话:1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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