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部关于尉氏县2018年度南曹乡砖楼村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尉氏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部关于尉氏县2018年度南曹乡砖楼村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2018年度南曹乡砖楼村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尉财采公开*******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尉氏县2018年度南曹乡砖楼村基础设施工程
2、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
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4、招标规模:南曹乡砖楼村村内道路硬化7050m2。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 格
7、项目总投资:约63.9万元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9、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3、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要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并用曲别针装订】。
5、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确保查询到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的内容一致。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 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4楼)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以及无行贿查询所需资料一套(曲别针装订)。
3、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报名结束后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部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770
地址:尉氏县渔市街东段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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