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6#厂房 招标公告
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6#厂房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6#厂房,已由沅发改核[2018]35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沅江金洲船舶制造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质的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6#厂房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石矶湖
2.3 规 模:新建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6#厂房,框架结构(6F),总建筑面积14490.03平方米,招标金额约1802.37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 期: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新建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6#厂房,框架结构(6F),总建筑面积14490.03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不少于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且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以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依法交纳至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的社保证明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6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9:00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6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6月24日17时(含)(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yuanjiang.gov.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8施工合同由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招标人办公室现场亲笔签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沅江金洲船舶制造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泽龙
电话:138*****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沅江市琼湖路西岭公寓院内(电力局斜对面)
联系 人:郭凯
电话:173*****120
邮 箱 号 码 :********7********7@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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