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消防车二次招标公告

中心消防车二次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HTZFCG(2018JZ)008号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和田地区精神病福利医院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HTZFCG(2018JZ)008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地区精神病福利医院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消防车

(2)采购预算:4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罐式消防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和田市

(6)交货日期:3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承诺交车时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整车认证证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电话申请网上报名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胶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应于2018年6月21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6月20日之前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价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中小微企业产品;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相关部门《名优产品目录》的产品。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16: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十五、联系人:张国栋 电 话、传 真: ****-*******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14日


标签: 消防车 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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