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合作办学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合作办学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合作办学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品目
采购单位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8年06月14日15:41
预算金额¥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东园中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合作办学单位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万元/年(合作办学服务年限8年)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因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教学发展需要,采购人需在广州地区范围内选取一家具有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场地及设施的合作办学单位,合作办学服务年限:8年。

本次采购合作办学单位资格条件如下:

(一)合作办学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合作办学单位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合作办学单位应具有教育行政机关办法的办学许可证书。

(四)由采购人负责合作办学的招生任务、负责制定并实施学生的教学计划和素质培养计划、负责合作办学教学场地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宜。

(五)合作办学单位应自有可容纳约3000名学生的办学场所及办学配套设备(设施),且最少应能满足以下要求:①可用于教学、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2.5万--3万平方米;②建筑物之外可用于作为活动、运动场所及绿化空地面积3万--4万平方米;③拥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办公配套设备(设施):教室设施、基础学科实验室及实验装置、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办公设备(设施)。

(六)合作办学单位应拥有基础教育科目师资人员不少于20名,并可服务于本合作办学项目、为学生上课。受聘任的师资人员为学生上课的报酬及补贴按采购人学校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发放。

(七)合作办学报酬:采购人支付给合作办学单位的报酬按合作办学单位提供的建筑物及空地面积进行折算,即按建筑物不高于20元/平方米·月、空地不高于4元/平方米·月的单价标准和实际使用面积按年向合作办学单位支付合作办学费用,且第一年合作办学报酬总价不超过700万元/全年、第二年起每年的合作办学报酬总价在上一年总价基础上上涨1%。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随着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的需求,原有校本部(同和校区)条件已不能满足现实招生规模的办学要求,拟选取一家具有办学业务和办学条件的合作办学单位,合作办学服务年限:8年。

广东诚美计算机专修学院是注册于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82号的一家办学机构,持有有效的广州市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其办学的地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城路,其拥有可作为教学、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筑物建设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具体以第三方测绘单位勘测数据为准)、建筑物之外空地及绿化面积约3.6万平方米(具体以第三方测绘单位勘测数据为准),拥有20多名基础学科教师师资力量及一定数量的现代教学办公设备,经评估其可承担约3000名学生的日常教学任务。

广东诚美计算机专修学院同意与本项目采购人开展合作办学意向,同意将上述现有场所、整体设施全部用于本合作办学项目,同意按采购人具体需要和劳资标准聘任基础学科教师(聘任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直接支付);就收取的合作办学报酬方面,同意以明显低于同地段物业收益的价格单价标准:即建筑物16元/平方米·月、空地3.5元/平方米·月的单价标准和实际使用面积按年收取(计付)合作办学报酬,且同意第一年合作办学报酬总价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全年、同意合作办学8年期限内的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办学报酬总价的基础上上调1%计付当年合作办学报酬总价。

采购人经对比论证,目前缺乏成熟的可承接本次合作办学的单位和场地,广东诚美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办学设施情况、规模、收费报酬水平等合作办学条件具有唯一性,无其他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因此,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其条件符合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东诚美计算机专修学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82号(合作办学场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城路)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 姓名:李映章 工作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职称:主任医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2.专家2 姓名:廖列文 工作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职称:研究员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3.专家3 姓名:赵建亮 工作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职称:副研究员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结合采购人办学需要,广东诚美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办学设施情况、规模、收费报酬水平等合作办学条件具有唯一性,无其他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该采购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条件,拟同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6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2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东园中路8号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0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院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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