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行政区域丽江市公告时间2018年06月14日16:46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1日09:00
资格审查日期2018年07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达勇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狮山路3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项目编号:YLZJ2018-21)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移交和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关于《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项目可研批复》(华发改〔2018〕9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经华坪县财政局以华财〔2018〕9号和华财〔2018〕8号审批同意;PPP实施方案经华坪县人民政府以华政复〔2018〕28号批准同意,授权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经华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

2.2建设地点

华坪县8个乡镇(中心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

2.3建设内容

2.3.1 供水项目

涉及 7 个乡镇的供水项目,分别新建供水厂 4 座(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新建涉及 7 个乡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的输、配水管线;

2.3.2 污水处理项目

新建 6 个乡镇的污水处理项目,分别为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包括污水管网。

2.3.3 垃圾处理设施

(1)新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 8 个,其中生活垃圾转运站 8 座分别为中心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生活垃圾勾臂车 10 辆,微型垃圾车 14辆、垃圾压缩车 14 辆,人力三轮车 136 辆,垃圾桶 2890 只;(2)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 2 座分别为通达乡、永兴乡;

(3)新增 8 个乡镇的垃圾收运设施,分别为中心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

2.3.4公共厕所设施

新建乡镇公厕项目12个和行政村的公厕项目46个,分别为中心镇(行政村7个)、荣将镇(乡镇2个及行政村7个)、兴泉镇(乡镇4个及行政村9个)、石龙坝镇(乡镇1个及行政村3个、新庄乡(乡镇 1个及行政村4个)、通达乡(乡镇 2个及行政村 5个)、永兴乡(乡镇2个及行政村7个)、船房乡(行政村4个)。共计 58 个公厕。

具体以业主出具的最终设计方案为准。

2.4项目运维管养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水项目、污水项目、垃圾处理项目、公厕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等。

2.5主要产出说明

(1)供水项目:新建供水厂4座(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新增供水能力3700m3/d,新建涉及7个乡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的输、配水管线86.6km;

(2)污水处理项目:新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6座(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建设规模3200m3/d,新增污水管网89km ;

(3)垃圾处理设施:新建集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8个,其中生活垃圾转运站8座(中心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新增转运规模220t/d;生活垃圾处理场2座(通达乡、永兴乡),新增处理规模45t/d;生活垃圾勾臂车10辆,微型垃圾车14辆、垃圾压缩车14辆,人力三轮车136辆,垃圾桶2890只;

(4)公共厕所设施:新建各乡镇公厕12座,新建各村庄公厕46座。

具体以业主出具的最终设计方案为准。

2.6投资规模

根据编制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并分别取得县发改委及州发改委可研报告批复,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22524.54万元,其中,乡镇自来水供水

设施建设4029.16 万元、污水治理8024.69 万元、生活垃圾治理5375.27 万元、公厕项目608.00 万元,其他费用4487.42 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3.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

3.2 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合计17年。

3.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4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移交和相关工作等。

采购办法: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中第九条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中标人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中标人或者中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人)。

3.5投融资方案

(1)股权结构设计:本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524.54万元,项目资本金暂定为4504.91万元(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进行调整),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股权投资1470.00万元,持股比例32.63%;社会资本方出资3034.91元,持股比例67.37%;剩余80%部分考虑从融资机构进行融资。如由于金融机构要求或总投资增加,超过部分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投入,股权比例做相应调整。

(2)政府其他资金安排: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视为政府方投入,经双方协商同意,减少项目公司融资金额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或减少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有特殊用途的,从其规定。

(3)融资结构:本项目融资总额为18,019.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80%。融资方案需经政府同意。融资成本率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作为上限值,若实际融资利率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的,以实际融资利率为准,超出部分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本项目融资由项目公司组织,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融资款将全部用于本项目。项目公司以本《PPP项目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提供质押(或担保)获得融资,如项目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足额融资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方按金融机构要求负责融资,以确保获得项目建设资金。

3.6技术路线

3.6.1 供水工程技术路线

采用“取水—输水管道—供水厂—供水主管道—配水管道—居民”的线路,供水厂推荐采用水厂设计中成熟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各村镇管网布置中心区呈环状,四周辅以枝状。

3.6.2污水工程技术路线

生活污水处理采用“管网收集—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线路。

3.6.3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技术路线

按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生活垃圾处理采用“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镇)处理”的模式,对各村庄根据垃圾产量设置垃圾桶(垃圾桶规格为120L)、配置电动三轮收集车进行沿路收集、沿线相邻村设置垃圾清运车1 辆,各镇区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1 座,配套勾臂车1 辆,最终运往垃圾处理场。

3.6.4 公厕建设工程技术路线

镇区按照2500-3000 人设置一座公厕;农村地区所有卫生厕所保留,旱厕、沿河直排厕所改造为卫生厕所,所有化粪池均为规范三格式化粪池。

具体以业主出具的最终设计方案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4.2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还需要具备具体条件如下:

4.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融资、市政行业工程施工、采购和运营维护管理能力。

4.2.2商业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2015年1月1日起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网络查询件,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申请人所在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本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日后开具的2015年1月1日至今的企业、公司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2.3财务状况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资质条件具体为:

施工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满足该条件。

4.2.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考虑到申请人技术条件、投融资能力、业绩等条件参差不齐,为实现市场竞争充分,选取合格的中标人,保证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服务质量、效率和效果,本项目接受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出资和持股,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2.6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方面的市政工程项目,已完成或在建均可。业绩证明材料应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单等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业绩可以累加。

4.3其他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都通过资格预审。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原件并提供一套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和在建均可)的2个业绩材料。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政府相关批文等)、(7)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备注:(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1)-(3)条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条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5)、(6)联合体中具备资质方、业绩方提供)。

6.2 资格预审文件为免费提供(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3 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月 日上午 9 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 9 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狮山路319号)。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地址:狮山路319号

联 系 人:达勇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

联 系 人:曹慕华(138*****723)、王超(153*****503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治理 农村 华坪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