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终端设备采购(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告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终端设备采购(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终端设备采购(单一来源)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梅河口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6月14日10:54 |
预算金额 | ¥35.07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86 |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9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贾先生,150*****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59*****88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芳 |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终端设备采购(单一来源)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终端设备采购(单一来源)
项目编号:JLTXY-[2017]-F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芳
项目联系电话:159*****8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先生,150*****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芳
代理机构地址: 159*****886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终端设备采购;
采购内容: 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终端设备(详见清单);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单一来源理由: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终端设备需依托通讯传输网络才能正常传输信息。本项目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X[********]-0178号文件批准,原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编号为JLTXY-[2018]-F105,2018年06月4日至6月6日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只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分公司报名,招标失败;2018年06月07日至6月11号再次发布招标公告,仍然只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分公司报名,招标再次失败。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邀请供应商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分公司。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分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0726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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