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 招标公告

县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化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委托,就开化县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开化县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3、项目编号:QQZXFSCG-2018-04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元/批次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

320

800

25.6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5.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3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4、投标人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5、实验室地址必须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的机构考核合格证上的地址一致,并在该实验室完成监测分析;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1本项目不报名,招标采购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采购栏(http://www.kaihua.gov.cn)下载,300元/份,在开标现场交纳。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60元整。

交纳方式: 汇票、转账或电汇三种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交纳,拒收支票、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开户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开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

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9:30时。

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9:30时,逾期不受理;

8.2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8.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材料包含: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原件1份;

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9:30时;

9.2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10、质疑和投诉:

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汪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陈女士电话:137*****787

采 购 办:程先生 电话:****-*******

监 管 办:汪先生 电话:****-*******

11、注意事项:

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11.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1.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化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衢州市开化县江滨路望江弄2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开化县芹西一区7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787

本次采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 定量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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