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校礼堂LED大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学校礼堂LED大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学校礼堂LED大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招标文件售价:磋商文件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学校礼堂LED大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告知函中查询信息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授权代表;3)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校礼堂LED大屏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S-2018-0196)
3、预算编号:00-18-355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学校礼堂LED大屏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8年8月底前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862100.00元(国库资金:8621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6-14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22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近三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告知函中查询信息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授权代表;8)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查询结果截图。以上上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14 15:00:00至2018-06-22 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06月14日起至2018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公司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售价:磋商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6-2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6-26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181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181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磋商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磋商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网上磋商回执、项目无疑问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澳门路726号 | 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1812室 |
邮编: | 200060 | 邮编: | 200070 |
联系人: | ********111 | 联系人: | 杨骏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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