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查扣车辆处置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查扣车辆处置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就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查扣车辆处置项目(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TY2018Y-GF-027-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查扣车辆处置项目 | 3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具有财政部门颁发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由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4、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许可证书》;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6-14至2018-06-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 报名/发售地址:网上下载、邮箱报名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4 14:30:00
七. 投标地址:杭州市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1304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7-04 14:30:00
九. 开标地址:杭州市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1304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
3.1、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入到招标公告指定账户,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未从单位账户汇出或汇错帐号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3@qq.com),审核通过且报名费到账后代理公司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智晨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1305室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来学军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运河东路51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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