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分析仪和数控车床招标公告
元素分析仪和数控车床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素分析仪和数控车床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拟组织元素分析仪和数控车床的电子招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元素分析仪和数控车床。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方式:电子投标。
2、招标办法及邮箱账号:将标书及报价单投送至下列邮箱,邮箱号fdtszb2018@163.com。
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9:0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方大炭素办公楼一楼采购部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
响应招标的单位,请在2018年6月21日8:30前将报价单发送至邮箱,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五、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1、此次电子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或资料费。
2、经过第二轮报价后综合排名最高的1-2家单位为预中标备选单位(有继续跟标意向的单位,正常吸纳),经第三轮报价后,选中中标单位。元素分析仪中标单位需向方大炭素公司缴纳中标保证金15000.00元;数控机床中标单位需向方大炭素公司缴纳中标保证金5000.00元。
六、投标办法:
1、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技术情况并要求解释。
2、招标文件或招标报价单在发出后,投标人在开标前可对招标文件或招标报价单进行修订、补充和二次投报,同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告诉招标人。
3、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单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报价单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4、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招标人多轮议标最终选定中标方方式。
5、投标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必须提供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的投标委托书。
6、开标当日,投标人用于联系业务的电话或邮箱必须保证通畅;招标人发布报价信息后,投标人必须按照通知或公告中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报价。
7、标书和每轮的报价单必须发送至fdtszb2018@163.com邮箱,以其它方式送达的报价单和标书无效。
8、标书或报价单未按照公告要求制作且与公告内容不符的,按照废标处理。
9、第三轮及以后轮次的报价单(含经商务洽谈后最终确定的报价单),必须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10、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11、其它未尽事宜,以招标人的临时通知为准。
七、付款方式:
根据现场报价情况议定。
八、验收标准:
物资到厂后验收以规格型号、合格证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全兴苗电话:180*****287
十、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155公司纪委副书记
18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20公司监察干事
附件:1、元素分析仪和数控车床清单及相关要求
2、投标报价单
3、诚信承诺书
4、投标人须知
方大炭素采购部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元素分析仪和数控车床相关要求
一、元素分析仪技术参数:
1.测试炭素制品及其原辅料中碳、氢、氮含量。
2.符合GB/T30733-2014《煤中碳氢氮的测定仪器法》、ASTM D5373《煤和焦炭实验室样品中碳、氢和氮的仪器测定的标准方法》。
3.测试范围:0.01%~50%,相对标准偏差为0.6%。
二、数控车床的主要技术参数:
1.床身上最大回转直径φ360mm
2.滑板上最大回转直径φ180mm
3.最大切削长度650mm
4.最大切削直径φ360mm
5.主轴孔直径φ53mm
6.X轴行程220mm
7.Z轴行程650mm
8.机床的精度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020—2010《卧式车床 精度检验》
9.数控机床系统为广州数控。
附件二:
投标报价单
单位:元/台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核定数量 | 投标报价 | 二次报价 | 最终报价 |
元素分析仪 | 详见参数要求 | 台 | 1 | |||
合计(元) | ||||||
补充说明的其它优惠条件: | ||||||
服务承诺: | ||||||
承诺付款条件: | ||||||
备注: |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报价人对招标报价确认签字: 确认签字日期:
投标报价单
单位:元/台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核定数量 | 投标报价 | 二次报价 | 最终报价 |
数控车床 | 详见参数要求 | 台 | 1 | |||
合计(元) | ||||||
补充说明的其它优惠条件: | ||||||
服务承诺: | ||||||
承诺付款条件: | ||||||
备注: |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报价人对招标报价确认签字: 确认签字日期:
附件三:
诚信承诺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在遵守《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和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不向贵方工作人员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
3、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赠送一切礼品;
4、不以任何方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馈赠礼金及有价证券;
5、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招待除外),或安排贵方人员旅游、商务休闲及其它不当活动;
6、不发生为贵方工作人员代为购买或长期借用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的行为,杜绝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或者其它有损贵方形象的行为;
7、不发生为贵方有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兼职,以及提供入股、干股分红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8、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受贿或者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将积极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的向贵方纪检监察机构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9、不发生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欺诈、弄虚作假、有损其它企业方形象、泄露双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它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行为;
10、不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的行为。
11、确保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不存在以旧翻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弄虚作假等商业欺诈行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照下列条款承担违约失信责任:
1、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三年内不得与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往来;情节严重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若我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以旧翻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规定等弄虚作假的情况,或我方(含我方人员)存在商业欺诈、不公平竞争或其它违反商业道德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我方自愿就上述行为承担经济赔偿金人民币1万元—20万元(具体数额由贵方视情节确定);商务合同(含经营业务合同)标的额≥400万元的,我方自愿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15%承担经济赔偿金。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中扣除上述经济赔偿金。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一经招标人发现,其投标和中标宣布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2、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评标人员和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招标人发现,其投标和中标宣布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3、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
5、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7、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8、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9、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
投标人(盖章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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