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垃圾发电、脱硫剂项目等厂区出行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高新区垃圾发电、脱硫剂项目等厂区出行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榆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就榆林高新区垃圾发电、脱硫剂项目等厂区出行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垃圾发电、脱硫剂项目等厂区出行道路工程
二、单位名称: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榆横园区、为了解决垃圾发电项目、脱硫剂项目厂区及周边垃圾厂及周边垃圾场二期、建筑垃圾填埋厂、创业园污水厂、污水收集管网等项目的道路出行问题,道路总长1.3公里,路面宽12米,估算造价500万元。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本企业和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近三年(2015年至今)已完工的且工程总造价不小于500万(含5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不少于一项,建造师不少于一项)(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
3、报名时须携带:①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⑥、建造师注册证、该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证书;⑦、近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7年);⑧、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⑨、外省企业需提供可查询的“入陕企业基本信息”;⑩、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1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书、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二份。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5日
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8:00时
2、报名地点:榆林高新区创业大厦1813室
九、联系人:麻永恒、艾磊
电话:****-*******
榆林榆横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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