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源潭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单一来源公示
潜山县源潭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单一来源公示
潜山县源潭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
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将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潜山县源潭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潜山县源潭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
三、采购项目概况:
征收与拆迁:本项目对潜山县源潭镇污水处理厂片棚户区实施征收与拆迁,棚户区拆迁区域占地面积14537.75平方米,拆迁户数50户,拆迁人口近202人,收储后将用于建设用地、城市绿地和城市道路用地。
整个项目的改造期为一年。
项目总投资1929.27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承接主体):
潜山县源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潜山县源潭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1929.27万元(具体以可研或初设批复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征收与拆迁潜山县源潭镇污水处理厂片棚户区。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不足部分由承接主体自筹,潜山县源潭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潜发改许可(2018)102号]审批的专项投资建设项目。由于本项目建设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找一家经济和技术实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公司承接。潜山县源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管理经验丰富,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建设任务,也便于政府监督管理。无论从资格、资产、实力、信誉、管理、服务等方面,潜山县源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适合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是本项目唯一合适的承接主体。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
六、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对潜山县源潭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的深入了解,认为潜山县源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唯一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接主体供应商。
序号 | 论证人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杨续成 | 潜山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
2 | 张淼生 | 潜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3 | 李永婷 | 潜山县勘察建筑设计院 | 造价工程师 |
4 | 张红 | 潜山县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 | 高级工程师 |
5 | 汪庆 | 潜山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造价工程师 |
七、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06月15日至2018年06月22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潜山县源潭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135*****199),并同时抄送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潜山县源潭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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