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招标公告

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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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项目招标文件

长江师范学院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18YZ019

招标项目名称: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项目








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



目录




8.廉洁承诺书


长江师范学院:

我单位承担贵校 项目。为保证项目活动的廉洁、规范,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我单位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项目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保证质量,不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

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在项目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不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原则的活动,干扰和影响学校工作。

三、不向学校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赠送礼品、礼金、回扣、好处费、劳务费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四、不向学校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提供宴请、联谊、度假、旅游以及娱乐等活动。

五、不向学校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六、不与学校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发生借贷、租赁、合伙、合作经营等个人经济关系,不提供车辆、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供其借用,或为其个人行为提供方便。

七、不为学校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安排工作,也不安排其从事与学校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八、若有监理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监理的规定,积极配合、支持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不从事影响监理单位公正履行职责的任何活动。

九、若有学校工作人员无理刁难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若发现学校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不正当做法。

以上承诺,我单位及单位工作人员均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经上级部门或学校认定违规违纪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同意按照违规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罚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单位赔偿学校的全部损失;

(二)本单位的行为致使学校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单位列入贵校服务商(承建商)黑名单,三年丧失贵校供应商(承建商)资格;

(三)本单位的行为致使贵校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校服务商(承建商)资格。本单位自愿接受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作出的取消入围供应商(承建商)资格、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任何第三方因本单位违反以上承诺而向学校索赔或主张权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本单位独自承担;

(五)贵校可根据我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事实向有关部门检举报告,我单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相关处理意见。

此承诺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此致



承诺方:(盖公章)


承诺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9.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对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有实力的餐饮经营服务商参加投标。

10.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联合经营面积

(建面)

年管理费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人民币)

成交服务商

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项目

南苑食府:一楼2932平方米,二楼2932平方米。

接待中心:二楼1250平方米,三楼437平方米。

100及以上

2


1


联合经营是指投资者在校方指定的校内场地投资经营餐饮并接受校方监管和向校方缴纳管理费的经营方式。

11.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和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地在高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社会企业经营高校学生食堂准入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需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食堂经营不少于3所,其中一所高校食堂经营时间不少于2年和经营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2.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符合资格的经营服务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6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http://www.yznu.cn)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果有)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6月15日)起二十个日历日。

(三)招标文件资料购买费为: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上午9:30时前向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招标文件资料购买费票据;如递交投标文件后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购买费,则不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招标文件资料购买费。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资料购买费。

(五)开投标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106招标室(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贤大道16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七)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八)评标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205评标室(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贤大道16号)

四、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实行分项目单次递交。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长江师范学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的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9:30时。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长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李渡分理处。

账 号:****************028。

1.投标人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的名称和计划编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执行合同的约束,如违反合同要求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无违约责任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退款手续完清后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直接退还。

13.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上(http://www.yznu.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部门: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 ********

(二)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

技术咨询:夏老师

电话:023 ********



15.第二篇联合经营南苑食府和接待中心投标经济与技术要求16.一、招标项目

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项目。

17.二、联合经营面积

1.南苑食府一楼建筑面积2932平方米,使用面积2569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2932平方米,使用面积2475平方米;

2.接待中心二楼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使用面积1188平方米;三楼建筑面积437平方米,使用面积410平方米。

18.三、联合经营时间

1.联合经营时间为8年。

2.合同期满,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后勤管理处有关管理人员代表等1000人以上)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甲方可与乙方续签2年合同。

19.四、联合经营地点及要求

1.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苑食府、接待中心。

2.中标人应合理使用学校提供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场地及设施损坏的,中标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未事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外观、结构和用途。

20.五、联合经营方式

1.联合经营是指投标人在校方指定的校内场地投资经营餐饮并接受校方监管和向校方缴纳管理费的经营方式。

2.中标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转租或分租给他人(战略合作伙伴除外)。

3.中标人应通过精细管理、提升服务品质等手段提高营业额、降低成本自行获取投资收益。

4.中标人在经营中无论盈亏不得减少约定的管理费,并不得降低合同约定的服务品质。

21.六、联合经营的经济要求

*1.中标人每月应向学校缴纳投标时承诺的不低于每月营业额3%的管理费;如果年累计缴纳的月管理费低于投标时承诺的年保低管理费时,中标人须另行补足。

*2.中标人应向学校承诺首期投资总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以装修方案中投资预算为依据),并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将投标时承诺的首期投资总额的30%打入学校账户,学校根据装修进度分两次返还给中标人(当装修进度进行到一半时返还50%,正式开业后15日返还剩余的50%);

*3.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学校缴纳装修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正式开业时返还50%的装修保证金,验收审计合格(达到合同约定的装修要求及经费投入)后15日返还剩余的50%装修保证金。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将该款项缴入长江师范学院账户后,持我校财务部门票据签订合同。

七、联合经营的技术要求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为本项目配置科学合理的管理服务团队,要求管理服务团队素质高、经验丰富、人员充足,管理服务制度健全,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高校类似项目三年以上的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分发的资质证书,还应配备一定数量持有一级和二级厨师证的厨师。(需提供管理服务团队配置计划、人员架构、学历层次、年龄性别、资质证书等明细表)。

(二)本项目的员工聘用及福利保障机制

制定有本项目的员工招募、培训、聘用、管理与教育方案。所聘员工要经过食品安全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礼仪及职业道德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持有有效健康证、身份证)。方案应对员工的薪酬待遇、保险缴纳、健康体检、学习培训、奖惩考核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保障机制进行明确说明。

(三)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及安全方案

1.制定有本项目切实可行工作交接与进场方案。要求交接工作无缝衔接,装修改造不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场与开业时间须符合学校的进度安排。

2.制定有本项目科学合理的餐饮服务经营方案、质量保障措施与价格明价细则(餐饮合理定价机制、价格稳定机制、价格监管机制)。餐饮服务价格应符合周边市场行情,严禁哄抬物价。

3.制定有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方案。要求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合理,溯源索票索证、留样试尝制度完善,餐具清洗消毒保存规范。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其法定代表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和治安等安全负完全责任。

4.有员工群体性事件、意外事故的处置方案,师生投诉建议、网络舆情的应对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事件发生。

(四)本项目的设备投入要求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餐厨设备设施清单、经费预算及设备维护措施。要求装备齐全、设施先进、易于操作。中标人使用学校食堂原有的设备设施,合同期满,必须完好地交还学校。中标人投资的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无偿归学校所有,中标人不得擅自拆除。

2.提供为本项目修建冻库,配置全自动清洗消毒一体洗碗机、配置蔬菜农药快速检测设备等现代化餐厨设备方案(附设备清单)。

3.提供为本项目安装消防自动喷淋系统、烟感自动灭火系统、天燃气报警系统以及安装有汞齐灯油烟净化装置的抽排系统等现代化消防、安全、环保系统方案(附设备清单)。

4.提供为本项目在食堂加工区、售卖区、就餐区等区域安装具备90天以上存储能力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并附安装点位设计图)。要求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符合“视频厨房”、食品安全以及高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相关要求与规范,做到食堂高清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并接入学校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五)食堂装修改造方案

1.提供本项目的总体修改造效果图、设计方案、经费预算。装修风格要体现学校内涵,符合校园文化,贴近学生视角,符合高校“标准化食堂”、“明厨亮灶”工程要求。中标人对食堂重命名、悬挂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城管、规划、文化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设计制作方案书面报学校审定后实施。

2.提供本项目南苑食府餐饮档口的装修改造效果图及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须体现新一代大学食堂的设计理念,除主营大众餐、特色餐、风味餐、清真餐、水吧、零食外,还应满足学生自习、演讲、沙龙、社交、活动、聚会、娱乐、休闲等第三空间方面的需求。

3.提供本项目接待中心餐饮档口的装修改造效果图及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除保障教职工工作餐和公务接待餐(不少于三个包间,包含自助餐、中餐、西餐、咖啡等)外,还要满足团餐、特色餐、风味餐、餐叙交流、卡座等师生较高端的消费场所需求。

4.提供本项目的刷卡收费结算方式、餐饮+互联网、无线网络覆盖、一卡通充值窗口设置等方案。中标人须按照财经管理相关规定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一卡通终端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由中标者承担)。目前学校暂不支持微信、支付宝、二维码等现代收费结算方式(筹建中)。

5.提供本项目贴近学生学习、生活的灯光开启和空调开放方案。要求满足学生自习、演讲、沙龙、聚会等活动的灯光开启应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夏天室外温度高于31度,应当全天开启冷空调,冬天室外温度低于8度时,应全天开启暖空调。

(六)食堂的经营服务方案

1.提供本项目的大众餐经营方案。要求菜品丰富、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其中应包括不低于20%的平价菜档口(平价菜价格不高于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指导价)。

2.提供本项目的特色风味餐经营方案。要求特色分明、风味独特、品质较高,档口设置不少于20个,如有战略合作伙伴需在方案中予以说明。

3.提供本项目单独设立的清真餐档口一个。要求档口和就餐区独立设置(必须符合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规范和要求、执行教育后勤协会的指导价)。

4.提供本项目的教职工工作餐经营方案。营养丰富、菜品多样、搭配合理,价格不高于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指导价。

5.提供本项目的公务接待经营方案。要求对桌餐、团餐、自助餐、餐叙交流、卡座等有明确分区,接待标准须符合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提供正式餐饮发票。

(七)经营要求

1.开业时间。南苑食府和接待中心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装修并做好相关开业准备,2018年9月1日工作正式营业,如未能如期开业则按违约处理。

2.执业资质。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须自行办理好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等从业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后勤管理处备案。

3.环保卫生。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气、废物排放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垃圾清扫、清运、处置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餐厨设备正常运行时间白天(6:00—22:00)必须将噪声控制在55dB以下,晚上(22:00—6:00)必须将噪声控制在45dB以下。

4.能源保障。学校提供水、电、气等条件保障(燃气开通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我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据实收取,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必须遵守学校水、电、气、网络等有关管理规定。

5.监督管理。中标人应服从学校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范,服从《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与服务考核办法》并无条件接受监督检查,合同生效后,遵守在监管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不断完善和新增的各项相关制度。学校后勤管理处作为联合经营的监管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合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假期值班。中标人必须服从学校关于寒暑假期间留校师生正常伙食供应的值班工作安排,保证寒暑假期间师生的正常供餐。

7.学生维权。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是学生维权的群众性组织,中标人须充分尊重和支持他们的监督活动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八)装修要求

1.装修方案。中标人对食堂场地的装修方案须经学校审核签字同意。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改造方案,投资预算、装修改造效果图和施工设计图,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若不按学校审核同意的装修改造方案,投资预算、装修改造效果图和施工设计图进行装修的,视中标人为违约,责令中标人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同时学校将按中标人违约扣除相应违约金。

2.装修监管。装修过程中,由我校委派监管人员根据装修改造方案,投资预算、装修改造效果图和施工设计图全程参与,监督装修进度、质量等。

3.装修时间。中标人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4.消防要求。中标人在装修前需自行取得相关消防部门的审核。装修改造完成后,中标人应取得消防安全合格验收和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法经营手续,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环保要求。装修材料、生产经营的废物、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范及要求,装修改造完成后,中标人必须取得环保部门的合格验收和环保部门出具的合法经营手续,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6.合格验收。消防和环保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必须向长江师范学院申报食堂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等验收,长江师范学院会同学校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审定通过的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等方案进行合格验收。

7.装修审计。由长江师范学院委托在重庆市教委备案的审计公司按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2008)进行审计,其材料价格和人工价格按施工期间涪陵造价信息平均值执行(装饰人工执行平均价),如涪陵信息造价没有,则按重庆市造价信息平均值执行,前述信息价没有的由审计公司核定。审计界定装修投入实际金额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审计费用由我校承担,未达到,则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若审计发现实际投资金额未达到中标人的标书承诺金额,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按违约处理(学校将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中标人需就其实际差额交纳学校财务,由中标人半年内用于装修和设备投入,半年内未能使用部分作为违约金归属学校。

22.八、特别要求

(一)本次竞标的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不得低于投资最低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此项目中的装修费、设计费、设备费、运输费、检验费、安装费、安全费、保险费、人工费和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中标人在装修和安装工艺上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中标人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材料,必须是正品,不得人为降低任何质量及规格标准。

(四)该项目若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

(五)中标人在装修时所使用的一切材料必须达国家卫生环境标准。

23.九、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明确列出承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4.第三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5.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单位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经济、技术、商务和现场答辩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选其中一位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提供廉洁承诺书、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政处罚”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地在高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社会企业经营高校学生食堂准入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需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食堂经营不少于3所,其中一所高校食堂经营时间不少于2年和经营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

注: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投标方案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有一个方案。

报 价 唯 一

只能在限价以上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投标保证金

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完成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5.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中标候选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单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果技术标报价得分再相同,按经济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6.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二、评标标准

评分

项目

评分说明

评分标准

经济标(25%)

星号*条款不满足为0分

月管理费(8分)

评分基准

投标人承诺每月向学校缴纳管理费,以每月营业额百分比的报价方式确定(请在保障师生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合理报价)。月管理费百分比报价为3%,基本分5分。

评分方式

报价百分比与3%相比较,每增加0.5%,加0.5分,最高加3分。报价低于3%者,该项不计分。

年保底费

(8分)

评分基准

投标人在科学评估年营业额的基础上,报出向学校承诺的年保底管理费金额(每年的月管理费累计低于年保底管理费的,乙方须另行补足)。年保底费报价100万,基本分5分。

评分方式

报价与100万元相比较,每增加5万元,加0.5分,最多加3分;低于100万元,该项不计分。

首期投资

金额

(9分)

评分基准

投标人向学校承诺首期投资金额,计算时间截止到正式开业时。首期投资金额600万元,基本分5分。

评分方式

报价与600万元相比较,每增加25万元,加0.5分,最多加4分。低于600万元,该项不计分。

技术标(35%)

技术标

得分

(35分)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5分)

(一)管理机构设置情况(2分)

1.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充足。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2.管理制度健全完整、方案切实可行。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二)管理团队素质及经验(3分)

1.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高校类似项目三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得0.5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校类似项目三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得1分。

2.本项目配备持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分发证书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得1分。

3.本项目配备具有一级厨师证书的厨师0.2分/名,二级厨师证书的厨师0.1分/名最高得1分。

二、本项目的员工聘用及福利保障机制(2分)

1.员工的招募、培训、聘用、教育培养方案切实可行。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2.员工的薪酬待遇、保险缴纳、奖惩考核机制合理。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技术标(35%)

技术标

得分

(35分)

    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及安全方案(4分)

1.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与进场方案。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2.制定有科学合理的餐饮服务经营方案、质量保障措施与价格明价细则。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3.制定有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方案。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4.有员工群体性事件、意外事故的处置方案,师生投诉建议、网络舆情的应对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四、本项目的设备投入情况(4分)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餐厨设备设施清单、经费预算及设备维护措施。要求装备齐全、设施先进、易于操作。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2.提供为本项目修建冻库,配置全自动清洗消毒一体洗碗机、配置蔬菜农药快速检测设备等现代化餐厨设备方案(附设备清单)。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3.提供为本项目安装消防自动喷淋系统、烟感自动灭火系统、天燃气报警系统以及安装有汞齐灯油烟净化装置的抽排系统等现代化消防、安全、环保系统方案(附设备清单)。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4.提供为本项目在食堂加工区、售卖区、就餐区等区域安装具备90天以上存储能力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并附安装点位设计图)。要求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符合“视频厨房”、食品安全以及高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相关要求与规范,做到食堂高清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优得1分,良得0.5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五、食堂设计改造方案10分

1.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装修改造设计方案、经费预算和装修改造效果图。装修风格要体现学校内涵,符合校园文化,贴近学生视角,符合高校“标准化食堂”、“明厨亮灶”工程要求。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2.提供融餐饮、自习、演讲、沙龙、聚会、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新一代大学食堂(学生的第三空间)装修设计效果图及装修改造方案。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3.提供本项目接待中心餐饮档口的设计效果图及装修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除保障教职工工作餐和公务接待餐(不少于三个包间,包含自助餐、中餐、西餐、咖啡等)外,还要满足团餐、特色餐、风味餐、餐叙交流卡座等满足师生较高端的消费场所需求。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4.提供本项目的刷卡收费结算方式、餐饮+互联网、无线网络覆盖、一卡通充值窗口设置等方案。中标人须按照财经管理相关规定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优得2分,良得1分,差或一般不计分;

技术标(35%)

技术标

得分

(35分)

5.提供本项目贴近学生学习、生活的灯光开启和空调开放方案。要求满足学生自习、演讲、沙龙、聚会等活动的灯光开启应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夏天室外温度高于28度,应当开启冷空调,冬天室外温度低于8度时,应开启暖空调。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六、食堂的经营方案10分

1.提供本项目的大众餐经营方案。要求菜品丰富、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其中应包括不低于20%的平价菜档口(平价菜价格不高于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指导价)。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2.提供本项目的特色风味餐经营方案。要求特色分明、风味独特、品质较高,档口设置不低于20个,如有战略合作伙伴需在方案中予以说明。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3.提供本项目单独设立的清真餐档口1个。要求档口和就餐区独立设置(必须符合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规范和要求、执行教育后勤协会的指导价)。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4.提供本项目的教职工工作餐经营方案。营养丰富、菜品多样、搭配合理,价格不高于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指导价。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5.提供本项目的公务接待经营方案。要求对桌餐、团餐、自助餐、餐叙交流、卡座等有明确规划,接待标准须符合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提供正式餐饮发票。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商务标

(30%)

商务标

得分

(30分)

一、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5分)

1.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小于50% 。(1分)

2.近两年财务报表为盈利。(1分)

3.提供近两年有效的公司银行流水,其中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重庆注册的独立法人分公司的银行流水(提供连续两年均为500-1000万以内银行流水可得1分,1000-1500万以内银行流水可得2分,1500万以上银行流水可得3分;500万以下得零分)。(3分)

二、业绩(10分)

提供自2012年以来经营普通本科高校食堂的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并按经营食堂的面积计分:经营面积2000—3000平方米,每份合同得1分,经营面积3001—4000平方米,每份合同得2分,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每份合同得3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用户满意度(5分)

提供近三年普通本科高校用户满意证明文件(用户满意是指综合考核为良好或优秀,盖合作高校公章),综合考核为良好的每个高校得1分,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每个高校得2分,最高得5分。(以每个高校考核的最高等级评分)。


商务标

(30%)

商务标

得分

(30分)

四、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一)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三)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四)通过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五)具有经营社会餐饮许可证得1分

以上项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企业荣誉(5分)

(一)近三年获得“全国高校后勤服务优秀企业”称号得2分

(二)近三年获得“省市级高校后勤服务优秀企业”称号得1分

(三)近三年所经营的食堂获得“标准化食堂”或“示范食堂”称号得1分

(四)近三年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荣誉称号得1分。

以上项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现场

答辩

(10%)

现场答辩

得分

(10分)

现场答辩限时10分钟,主要陈述企业文化、装修方案、管理水平、经营方法、安全预案、经济实力、企业荣誉以及新一代大学食堂的经营管理理念等,可使用视频、PPT等多媒体展示。同时回答评审委员随机提问。

27.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三)投标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六)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

(七)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八)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限价的;

(九)餐厨设施设备和装修材料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十)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8.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限价,长江师范学院不能接受的;

(三)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29.第四篇投标人须知30.一、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二、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32.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六个部分组成。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http://www.yznu.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内容。

(四)采购部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四、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至合同签订日。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部门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学校采购部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十一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九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1、”款规定。

(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部门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部门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34.五、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开标由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长江师范学院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6.开标过程应由招标采购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7.唱标后由招标采购部门现场组织抽签,根据抽签序进行现场答辩,由投标人对本公司特色、优势进行介绍(可用PPT),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提问答疑。

35.六、评标

见第三篇“评标”内容。

36.七、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在长江师范学院网(http://www.yznu.cn)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和电话。

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变更

(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7.八、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中标通知书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以长江师范学院的名义送达。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8.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经济、技术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将在长江师范学院网(http://www.yznu.cn)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

(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投标人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

(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五)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上级主管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学校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长江师范学院网(http://www.yznu.cn)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39.十、招标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长江师范学院缴纳招标服务费的,招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中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招标服务费汇至长江师范学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招标项目名称。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招标服务费。

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服务费费率如下: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二)招标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名:长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李渡分理处。

账号:****************028。

40.十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长江师范学院网(http://www.yznu.cn)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学校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5.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合同》签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41.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

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长江师范学院

甲方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营业执照编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食堂(以下简称食堂)联合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基本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约定联合经营地点为: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8年,即从2018年 月 日起至 2026年 月 日止。乙方承诺按照经学校审批签字通过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消防改造,下同)和首期投资总金额对联合经营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南苑食府和接待中心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装修并做好相关开业准备,2018年9月1日工作正式营业。如未能如期完成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

延展期限:本合同期满后,由甲方组织校内相关部门人员,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合同期满考核。若合同期满考核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甲方可与乙方续签延展期为2年的联合经营管理合同, 延展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若合同期满考核满意度低于80%,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延展期内的联合经营管理费除按原合同约定方式和金额提取外,甲方再按照上一年所联合经营管理费的10%递增收取(若计提的联合经营管理费低于年保底费,则按照年保底费的10%递增收取)。

第三条乙方使用甲方食堂原有设施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部分相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所有经营收入均纳入甲方财务总账(一卡通+现金),其中一卡通充值由学校负责收取现金并充值;现金收取必须经甲方审批通过的收银系统并由乙方专人、专处收款。

甲方按乙方当月营业额总和(一卡通+现金)的 %计提联合经营管理费,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结算时,甲方在扣除联合经营管理费、水电气费、垃圾清运费、物业综合管理费、罚款等所有款项后,再将当月营业额剩余款项划转至乙方提供的基本账户。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每年最低向甲方缴纳联合经营保底费万元(大写,人民币,下同),计算截止时间为每年的7 月20 日。如当年提取的管理费总金额未能达到此标准,甲方将从乙方的营业款中扣除所差款项;营业款不足时,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所差款项,扣款时间为每年的7 月25 日之前。当出现被扣履约保证金的情况时,甲方将从乙方次月的营业额中除正常提取管理费后,再扣除相应款项补足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必须于2018年8月25日前,一次性投入总金额为万元(大写万元)用于联合经营食堂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购置。

联合经营食堂的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购置验收由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学校审定通过的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购置方案验收;消防安全验收由乙方向学校所在地消防部门申请验收;装修改造环保验收由乙方向学校所在地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出具学校所在地消防和环保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投资审计由甲方委托在重庆市教委备案的审计公司按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2008)进行审计,其材料价格和人工价格按施工期间涪陵造价信息平均值执行,如涪陵信息造价没有,则按重庆市造价信息平均值执行,前述信息价没有的由审计公司核定。审计界定装修投入实际金额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由甲方承担审计费用,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乙方承担审计费用。若乙方实际总投入低于招投标文件的报价金额,乙方须向甲方以现金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物业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缴纳相应的水电气费(据实计费)、垃圾清运费贰万元(每月2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物业综合管理费贰万元(每月2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等。其中水电气费按照重庆市规定的居民用水电气标准收取,其他费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交清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中约定的管理费和相关费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以及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和房屋、设施设备完好的基本保证。合同期内,应由乙方缴纳的管理费、滞纳金、违约金及其它费用逾期未缴纳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营业款中扣除,营业款不足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经营至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的营业款暂不结算,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处理完合同期内所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甲方再结算全部营业款余额并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一次性将投标时承诺的首期投资总额的30%打入学校账户,学校根据装修进度分两次返还给中标人(当装修进度进行到一半时无息返还50%,开业时无息返还剩余的50%);另外还须缴纳装修保证金100万元,开业时无息返还50%的装修保证金,验收审计合格后(达到合同约定的装修要求及经费投入)无息返还剩余的装修保证金。

第十条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所经营食堂的照明灯具、桌椅、厨具、房屋、装修成品、水电气、消防以及食堂内的其他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须自主办理地方工商、税务、餐饮服务许可证、环保、消防合格验收等相关证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配合乙方自行办理高校食堂经营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乙方经营管理所聘用员工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考核管理及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食堂的装修改造效果图及改造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南苑食府餐饮档口的改造方案须体现新一代大学食堂的设计理念,除主营大众餐、特色餐、风味餐、清真餐、水吧、零食外,还应满足学生自习、演讲、沙龙、社交、活动、聚会、娱乐、休闲等第三空间方面的需求。

接待中心餐饮档口的装修改造效果图及改造方案除保障教职工工作餐和公务接待餐(不少于三个包间,包含自助餐、中餐、西餐、咖啡等)外,还要满足团餐、特色餐、风味餐、餐叙交流、卡座等师生较高端的消费场所需求。

第十四条乙方的经营时间为全年营业,但在寒暑假期间,乙方可根据校内师生人数调整品类和经营时间。为保证师生员工正常用餐,乙方应当于早、中、晚三餐用餐人数较为集中时开足服务窗口,缩短师生等候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就餐保障工作,遇特殊情况(包括接待任务等)应予以配合供餐或延时供餐,保障师生员工就餐。同时,不但要保障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饭菜供应,而且还要提供丰富的饭菜食品,营造喜庆祥和的节假日氛围。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保持菜品价格的稳定。要求菜品丰富、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其中应包括不低于20%的平价菜档口(平价菜价格不高于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指导价)。

特色风味餐要求特色分明、风味独特、品质较高,档口设置不少于20个。

单独设立的清真餐档口1个。档口和就餐区独立设置(必须符合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规范和要求、执行教育后勤协会的指导价)。

教职工工作餐营养丰富、菜品多样、搭配合理,价格不高于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指导价。

公务接待要求对桌餐、团餐、自助餐、餐叙交流、卡座等有明确分区,接待标准须符合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提供正式餐饮发票。

乙方的初次定价以及之后的任一菜品的价格调整均须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按照每一菜品每次伍仟元的标准给予违约处罚。

第十六条乙方应当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做好菜品的花色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采取保温措施,确保饭菜温度;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技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师生满意度。

第十七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因此产生的责任和处罚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还可在此基础上给予乙方对等的处罚。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本合同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次给予壹仟元至壹万元处罚。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规定和要求,保证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按照学校要求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把好饮食卫生“四关”、“三白”、“二消毒”、“—留样”。四关,即进货关、拣洗关、烹饪关和消毒关;三白,即窗口和加工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帽子、口罩和工作服;二消毒,即餐用具消毒(餐具消毒应配置洗消一体自动洗碗机)和环境消毒;一留样,即熟食留样记录。

乙方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合理,溯源索票索证、留样试尝制度完善,餐具清洗消毒保存规范。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其法定代表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和治安等安全负完全责任。

乙方应有员工群体性事件、意外事故的处置方案,师生投诉建议、网络舆情的应对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事件发生。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以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为核心环节,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乙方应从重庆教育后勤协会准入供货企业中选择供货商采购米、面、油、肉等主要原材料,坚持索证制度并建立健全台账,乙方全部进货食品必须有《质检报告》,建立《进出货登记册》,如实登记如下事项:品名、进货渠道(或生产厂商)、检疫证明、生产日期、质保期、进库日期、出库日期、出库量、库存余量等。在接受市区两级食药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市教委、高校后勤协会等各级各类检查时,承担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价格等方面问题的责任,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发生一次给予壹千元及以上处罚;乙方提供霉烂变质食物(包括库存中有霉变货物)等,每发生一次给予壹万元处罚;发生投毒或食物中毒事件,甲方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必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达到“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乙方必须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做到经常性灭蚊蝇工作,灭鼠工作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每学期开展二次以上(每次灭鼠工作必须向甲方报方案,并做好安全工作),环境卫生能够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卫生执法部门的各种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经营食堂所有烟道等排油烟系统每年至少清洗两次。

第二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食堂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或其他任意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每次伍万元的标准给予乙方违约处罚(经甲方同意备案的乙方战略合作伙伴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必须使用一卡通消费刷卡系统和经甲方审批通过的现金收银系统进行交易,乙方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进行交易,否则经查实后甲方将按照每次壹万元标准给予乙方违约处罚,若当月发现三次以上违规交易的情况,则扣除当月营业额的20%作为违约金。

一卡通刷卡系统由甲方提供,并负责一卡通刷卡系统的充值、正常运行工作;乙方应承担在食堂使用一卡通刷卡系统配置费用(如:线路布局、卡机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一卡通刷卡系统,若使用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一卡通设备损坏、遗失的,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乙方于次月中旬(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前到甲方指定的管理部门结算上月的刷卡消费款项。结算前,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刷卡消费款项中直接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事故赔偿金额或其他违约处罚金。如果乙方当月的刷卡消费款不足以支付当月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时,甲方可以选择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取,也可以选择在乙方下一月或几月的刷卡消费款中扣取。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取后不足约定金额时,甲方可以直接在乙方的刷卡消费款中扣取不足部分。乙方违约赔偿或事故责任赔偿事宜处理完善前不得结算。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或经营期内解除合同时,装修产权归学校所有,乙方在撤离时如数返还甲方原有设施设备,并自行处置自己投入的食堂餐厨设施设备,学校不负责回收及处理,同时,完成食堂内的清洁工作。乙方逾期未撤离,甲方有权单方处置乙方投入的食堂餐厨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对食堂进行再次装修,其装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再次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给予伍万元处罚。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期内或解除合同后,乙方均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借贷等经济往来活动和其它性质的活动。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问题时,由乙方全权负责对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产生法律纠纷而第三人请求甲方赔偿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聘用员工,乙方因经营需要自行聘用员工时,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聘用和管理,并报甲方备案。在本合同期内及解除合同后,乙方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均不承担乙方聘用员工的任何责任和费用。同时,乙方因劳务关系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收回经营场地或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应按每天两万元的损失赔偿甲方。

乙方应制定完善的员工管理办法和制度,乙方必须做好内部员工管理,包括安全和稳定的管理。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就餐人员之间的矛盾、冲突,且不得使冲突升级为打人事件,否则,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责任;若因内部员工工伤、工资报酬、供货商、合作商、贷款纠纷等情况出现上访事件,每出现一次将扣除不低于壹万元的违约金,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合同,并不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自身、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等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对乙方的联合经营考核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日常考核实施细则》、《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与服务考核办法》和《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合同期满专家组考核指标》及办法执行。

甲方除常规检查外,还将不定期地会同相关人员(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就乙方提供的菜品种类结构及价格、卫生、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等项目进行随机检查,若发现饭菜质量和服务态度问题,则每次给予壹仟元处罚,若随机抽查20人及其以上的满意度未达到70%,则每次给予壹仟元处罚。因饭菜质量、价格和卫生等问题造成学生集体(10人及其以上)上访或30人及其以上集体签名反映问题的,则每次给予伍万元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联合经营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详见设施设备清单),乙方应保证资产不流失,并做好相应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若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在经营过程中,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部分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食堂联合经营管理费逾期达十日以上;

2.乙方拖欠应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达壹万元以上;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用途、经营项目或超范围经营;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管理维护或维修责任致使食堂的设施设备严重损坏,而拒绝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食堂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或其他任意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的;

6.乙方在甲方校园内进行违法活动经查实的;

7.因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等政策因素规定须解除合同的;

8.乙方违反甲方食堂经营和管理的规定,未在限期内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

9.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或者部分被扣取后未在七个工作日内补足的;

10.在乙方经营的食堂内出现重大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等事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联合经营食堂2个月以上;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五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包括合同延展期,下同)如果没有向甲方进行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而擅自关闭食堂的全部或部分经营窗口超过一天及以上时间,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每关闭一天给予伍仟元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放弃经营资格的,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扣取履约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较为严重的违规等行为,不再适宜继续经营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因素等原因,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为其他原因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须承担乙方食堂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购置费(以审计结果为准)按照相关规定折旧后未使用年限的费用,同时,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六部分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三条当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及招标现场答疑等相关资料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形成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日常考核实施细则》

2.《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与服务考核办法》

3.《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合同期满专家组考核指标》

4.《乙方使用甲方食堂原有设施设备清单》





2018年 月 日



附件一 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日常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引进社会企业联合经营南苑食府、接待中心的管理,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合同》、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序号

考核项目

规范要求

考核方式

扣款标准

扣分标准

安全管理(30分)

食品卫生安全

1、应建有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制度

查看制度

缺一项制度每次扣款1000元


2、应建有卫生与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制度

缺一项制度每次扣款1000元


3、应持有效证件经营

现场检查

无证经营或证件无效除由经营者支付卫生主管部门的扣款外,学校将按5000—50000元进行扣款直至解除经营管理合同


4、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

现场检查

缺证一人次扣款1000元

缺证一人次扣1分

5、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无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发生

现场检查

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扣款不低于5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出现食物中毒事故该项为0分

6、应坚持《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现场检查

进货无台账每次扣款1000元

进货无台账或记录不全,每发现一次扣1分

消防安全

7、应保障食堂各项消防设施完好,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

设施损坏、无检查记录扣款1000元

记录不全一次扣1分

8、应安全用电,严禁私拉电线

现场检查

私拉电线一次扣款1000元

私拉电线一次扣5分

9、应培训员工掌握正确使用天然气的方法,注意防漏、防爆、防火,使用后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现场检查

出现用气安全事故一次扣款不低于1000元

出现用气安全事故一次扣5分

10、应组织员工培训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查看记录

无培训记录的扣款1000元

无培训记录一次扣1分

其他安全

11、应安排专人管理和保护好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

现场检查

按照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每遗失一件扣1分

事故预防制度

12、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建有预防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查看制度

缺一项预案制度扣款1000元/次

缺一项预案制度扣1分

13、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建有因电气、燃气、油锅着火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查看制度

缺一项预案扣款1000元/次

缺一项预案制度扣2分

14、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建有机械设备、用电、用气(汽)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

违规操作一次扣款1000元/次

违规操作一次扣1分

食品管理(40分)

采购

15、主要原材料应建立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备案制度,供货单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交饮食中心备案

查看证件

无相关证件的每缺一项扣款1000元/次

证件不齐,每缺一项扣2分

16、应建立采购登记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准入制度,每批次物质应有生产厂家、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QS认证等标识

现场检查

每缺一项扣款1000元/次

每缺一项扣1分

17、采购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现场检查

每违规采购一次给予扣款10000元

每违规采购一次扣5分

存储

18、食品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做到生、熟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柜(库)存放食品有标志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19、仓库管理规范,物资分类存放,食品库无过期、变质及非食品物资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款1000元

每发现过期或霉变食品,一次扣5分

加工

20、食品加工应做到流程合理,操作规范

现场查看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21、各类主副食应按照规范的配比标准加工(具体配比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现场抽检

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品种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22、凉菜应由专间、专人和专用设施设备加工,凉菜间应安装空调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23、加工生、熟、荤、素食品应做到用具分开、整洁、严格消毒、摆放整齐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24、餐饮具使用前应要规范消毒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25、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工作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戴首饰上岗,长发不外露;所有人员必须穿食堂标准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食堂之外的区域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26、按规定进行菜品留样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27、食堂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及防尘措施并做到定期消毒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出售

28、主要饭菜类应明码实价,菜牌齐全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29、在正常就餐时期,品种应按学校要求执行,荤素搭配合理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扣款(学校要求数-实际菜品数)*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30、不应出售夹生、未熟或变质食品,饭菜中应无泥沙、钢丝等杂物

投诉核实

查实后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31、餐厅内外、厨房、操作间、库房等场所应保持整洁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32、食堂内外应设置带盖的垃圾桶,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垃圾,不得将餐厨垃圾私自处理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服务质量

(15分)

33、应统一着装,仪表端庄,挂牌、戴口罩上岗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34、应做到服务及操作程序规范,态度端正,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和学生发生争吵及正面冲突

核实投诉

查实后每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35、应及时处理就餐者投诉意见、建议,过程有记录

现场检查

未处理投诉每次每件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36、应在中、晚餐供应期间向就餐者提供免费汤,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37、应在食堂明显位置设有就餐投诉台(或设立意见箱、意见薄)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38、应实行学生刷卡消费,售卖窗口严禁使用现金

现场检查

发现使用现金每人次扣款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经营秩序(10分)

39、未经学校书面同意,食堂经营企业不得将食堂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或其他任意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

依据合同

每次扣款50000元

按照合同执行

40、应严格遵循学校统一制订的菜品价格,不得擅自修改

现场检查

若擅自改动价格,每一菜品扣款5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41、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超范围进行经营

依据合同

超范围经营每次扣款10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42、应按时向学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热菜热饭(早上6:30—9:00;中午11:00—14:00;晚上16:00—23:00)

依据合同

未经同意擅自关闭食堂的全部或部分经营窗口,每关闭一天扣款10000元,学校保留解除合同、取消食堂经营者经营管理资格的权利。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其他(5分)

43、食堂经营者应做到“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

依据合同

卫生出现脏、乱、差现象每次扣1000元。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44、根据学校情况下达的具体工作

依据工作

视工作未完成情况每项予以不低于1000元的扣款。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及以上


备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乙方须按修订后的办法执行。


附件二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与服务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逐步推进餐饮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对管理实施单位的监管,确保管护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组织及实施

(一)考核范围:合同约定的范围。

(二)考核标准及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事实和《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管理日常考核实施细则》、《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合同期满专家组考核指标》等。

(三)考核的方式

1.日常考核

⑴由长江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膳食科牵头每月进行考核。

⑵由长江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膳食科牵头每季度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

2.半年考核

由长江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牵头进行半年考核。

3.年终考核。由长江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牵头进行年终考核。

4.合同期满考核

由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进行合同期满考核。合同期满考核由合同期内每年年终考核和合同期满专家组考核两个部分组成。

第四条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一)本考核办法确定的考核得分(X)及考核等级对应关系为:X≥90为优秀,90>X≥80为良好,80>X≥60为合格,X<60为不合格。

(二)日常考核得分由饮食中心按合同约定和考核标准等确定。

(三)半年考核得分由每月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85%+季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的算术平均×15%确定。

(四)4年终考核得分由全年每月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85%+季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的算术平均×15%确定。

(五)合同期满考核分值(X)计算方式为:X=合同期内每年年终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70%+合同期满专家组考核得分×30%。

(六)考核结果存档

甲乙双方对考核结果签字认可,存档备查。

第五条其他

(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乙方须按修订后的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长江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三 长江师范学院南苑食府、接待中心联合经营合同期满专家组考核指标

被考核单位: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扣分标准

项目总分

扣分

一票否决指标

1

应持证经营

现场检查

一票否决



2

主要原材料应建立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备案制度,供货单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查看证件

一票否决



安全管理

3

应建有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制度

查看制度

缺一项制度扣2分

30


4

应建有卫生与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制度

缺一项制度扣2分


5

应建有预防食物中毒事故预案和电气、燃气、油锅着火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现场检查

缺一项预案扣2分


6

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

现场检查

缺证一人次扣2分


7

食堂各项消防设施完是否好,检查记录情况

现场检查

设施损坏、无检查记录扣2分


8

员工培训组织情况

查看记录

无培训记录扣2分


9

应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识

现场检查

未张贴标识扣0.5-2分


存储

10

食品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做到生、熟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柜(库)存放食品有标志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20


11

仓库管理规范,物资分类存放,食品库无过期、变质及非食品物资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


加工

12

凉菜应由专间、专人和专用设施设备加工,凉菜间应安装空调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每次扣2分

15


13

加工生、熟、荤、素食品应做到用具分开、整洁、严格消毒、摆放整齐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14

餐饮具使用前应规范消毒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5分


15

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工作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戴首饰上岗,长发不外露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16

按规定进行菜品留样并作好记录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17

食堂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及防尘措施并做到定期消毒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出售

18

主要饭菜类应明码实价,菜牌齐全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15


19

餐厅内外、厨房、操作间、库房等场所应保持整洁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20

食堂内外应设置带盖的垃圾桶,并及时处置垃圾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服务质量

21

应统一着装,仪表端庄,挂牌、戴口罩上岗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2分

20


22

应做到服务及操作程序规范,态度端正,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和学生发生争吵及正面冲突

现场检查

每次扣2分


23

应及时处理就餐者投诉意见、建议,过程有记录

现场检查

未处理投诉每次每件扣0.5分


实际得分


备注:总分100分,各单项分若不够扣,从总分中扣除。









附件四 乙方使用甲方食堂原有设施设备清单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厂家

备注











































































































移交人:接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移交单位负责人:移交单位负责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42.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43.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44.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诚信声明格式(如果有)

(六)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七)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廉洁承诺书、书面声明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政处罚”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果有)

45.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

(四)联合经营服务承诺。

46.四、经济与技术文件

(一)经营服务方案;

(二)每月向学校缴纳管理费占营业额的比例;

(三)每年向学校缴纳管理费的最低总额;

(四)首期投资食堂装修和餐厨设施设备等费用;

(五)经济与技术条款差异表。

47.五、其他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

年保底费

(万元)

月管理费

(%)

首期投资金

(万元)

备注






招标项目名称:


填写说明:

1.该表是确定成交人的重要依据,请慎重填写;

2.报价时请注意报价单位;

3.请将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宜填写在备注栏中。







报价单位:                被授权报价人:

(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招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招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诚信声明


项目名称:


致:(招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六)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七),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八)廉洁承诺书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政处罚”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招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联合经营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联合经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商务承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2.商务承诺


































(三)商务部分

按第三篇商务要求内容撰写,格式自定义。

































(四)商务条款差异表(参考)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五)联合经营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经济与技术文件


(一)经济与技术文件

按第二篇要求内容撰写,格式自定义。































(二)经济与技术条款差异表(参考)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五、其他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61


南苑食府招标文件123.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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