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8.投资估算:146万元
二、投标人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人经工商批准的营业范围须涵盖路灯生产等: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
(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合格投标人还需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所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省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要求、时间及地点:报名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原件。2018年6月15日至6月22日上午9-11时下午13:30-15:30时本溪满族自治县交易中心三楼报名接待处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 2018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7月
5日
09:00时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开标时间:
2018年
7月
5日
09:00时整,地点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
招标代理: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C区13B号楼二单元102室
联系人:杨微
电话: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