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职学生艺术团国际交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职学生艺术团国际交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职学生艺术团国际交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ITEN-ZB-********) 3、预算编号:00-18-338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担7月初上海中职生赴美国秘鲁艺术展演活动的接待任务,预计接待人数约28人,行程约10天左右,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机票、住宿、就餐、用车等一条龙服务。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1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6-15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2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15 13:00:00至2018-06-2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详见附件《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职学生艺术团国际交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6-27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6-27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上投招标公司第三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上投招标公司第三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签收回执、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且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详见附件《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职学生艺术团国际交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