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关于龙泉市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浙江省龙泉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龙泉市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ZB2009-028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预算采购总金额约120万元,标的内容为客用电梯2台,1号电梯兼做消防电梯(-1~9层/10门/10站)、2号电梯兼做无障碍电梯(9层/9门/9站),经过评标专家组统一评定:上海三菱电梯、广州日立电梯、天津奥的斯电梯、东芝电梯为参考品牌。除参考品牌、型号外,欢迎其它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参考品牌、型号相当的产品参加。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采购与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且代理商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法人。
3、非厂家投标须提供原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制造商本人参加投标。
5、三大件进口要求; 投标产品的曳引机系统、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必须原产地、原品牌进口,并提供原产地授权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9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9日 10:00
六、投标地点: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七、开标时间:2009年10月9日 10:00
八、开标地点: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9月29日16: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采购项目报名基本情况表》,表格可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或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lqztbzx.com或htttp://www.zjzfcg.gov.cn)下载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3、另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4、非厂家投标的须提供原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联系人:杜先生、季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0578-*******
报名表:********90008.doc&fileShowName=********74334.doc&fileSize=32768">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采购项目报名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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