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科技企业加速器三期(Ⅰ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科学城科技企业加速器三期(Ⅰ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科学城科技企业加速器三期(Ⅰ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管办[2009]1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科学城科技企业加速器三期(Ⅰ标段)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科学城科技企业加速器三期(Ⅰ标段)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萝岗区
四、项目概况
广州科学城科技企业加速器三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Ⅰ标段总建筑面积约74972.8平方米,分两幢建设,C3栋建筑面积约45562.9平方米,C4栋建筑面积29409.9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红线范围内本标段的室外园林绿化及市政配套道路。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和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电梯、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屋面、白蚁防治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及市政配套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广州科学城科技企业加速器三、四期工程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三期分Ⅰ、Ⅱ、Ⅲ、Ⅳ标段四个标段及四期工程一个标段。投标申请人最多可选择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可以为同一项目负责人,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若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确定其在投标最高报价值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预计发包价:约1.6亿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9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含本日):2009年9月18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 投标人自 2007年 1 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公开招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造价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0.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hj.getdd.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且少于等于16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名时,在所有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6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每个标段各一式 3 份, 1 份正本 2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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