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新区供电管沟工程招标公告

亭湖新区供电管沟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市亭湖区建设局实施的盐城市亭湖新区供电管沟工程已经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管道项目施工的投标报名。

2、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亭湖新区供电管沟工程

(2)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建设局

(3) 工程地点:亭湖新区境内

(4) 工程规模:盐城市亭湖新区经三路、经四路、新南路、纬二路、新河路供电管沟工程

(5) 工程内容:本项目招标供电管沟主要为4孔和6孔,约9200m。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10月,具体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三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A标段:亭湖新区经三路供电管沟工程施工,长约2800m;

B标段:亭湖新区经四路供电管沟工程施工,长约2800m;

C标段:亭湖新区新南路、纬二路和新河路供电管沟工程施工,长约3600m;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每位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参与上述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C标段,先开先中。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拟选派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4)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如在投标阶段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5)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6、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登录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http://www.ycjianye.com),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9月11日15:30至2009年9月18日15:30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盐城市亭湖新区供电管沟工程施工招标 标段资格预审资料”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6)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需标明标段);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盖有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章”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按本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第(2)条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类);(6)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三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09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凭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或劳动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账户清单需反映最近缴费数及时限)原件;(7)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须提供以上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提供证书原件和资料原件在资格预审时进行核对。

9、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0、潜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1、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张 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

时间:2009年9月10日


附:评标办法


盐城市亭湖新区供电管沟工程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得分高低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候选人数产生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分标段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用本评标办法同时执行本工程的评标规则。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A标段→B标段,先开先中。前标段已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可参加后标段的评审,但不参与后标段的排名。

一、开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5%;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5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5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 (含项目负责人测试)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9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5~19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1.2 施工方案中,应特别注明苗木成活率的措施;

1.3 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初步布置;

1.4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5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6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7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1.8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9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10 夜间施工、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11 与业主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

1.12 后期服务计划。

2、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测试 2分

投标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测试的,得基本分1分; 投标项目经理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测试或未参加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测试的,该项不得分。

由评标委员会从现场的施工管理、重点难点部位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对项目经理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予以综合评分,得分范围1.00分~2.00分,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

五、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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