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客户社会化合作(互联网+类)招标公告

政企客户社会化合作(互联网+类)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2020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政企客户社会化合作(互联网+项目类)项目,招标编号:JLWT-2018-CCLT29,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2018-2020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政企客户社会化合作(互联网+项目类)项目,计划选择合作服务商按照建设-收入分成模式进行合作,由合作服务商出资对长春联通政企类部分互联网+项目(包括综合业务类项目、智慧酒店(IPTV)、WIFI覆盖类项目、APP开发项目等)进行建设及合作期内维护,长春联通按照约定模式,通过业务收入向合作服务商支付合作分成费用,具体合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本项目预计合作项目建设金额2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合作项目投资结算审定为准。

1.2合作期:以具体单项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1.3合作方式:长春联通按约定结算分成方式,定期支付合作费用

1.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中国联通集团和本技术规范书的服务标准要求。

1.5 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标段1:智慧酒店类项目,预估合作项目建设金额300万元,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将获得中标资格;

标段2:WIFI覆盖类项目,预估合作项目建设金额300万元,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将获得中标资格;

标段3:综合业务类项目,预估合作项目建设金额1400万元,综合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将获得中标资格,按排名顺序对应将获得40%,32%,28%的合作份额。

以上标段合作建设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立项合作建设项目结算审定金额为准;份额比例为预估份额比例,具体以各中标人实际合作项目结算投资金额为准。

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期完成合作项目建设,招标人有权减少其中标份额,减少份额将优先分配给在合作期考核成绩最优的合作商。

本项目每名投标人仅限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定固定合作费用结算公式:每月合作费用=[投资本金×年利率×(1+年利率)^分成年数]÷[(1+年利率)^分成年数-1]÷12,投标人对以上结算公式中投资年收益率(年利率)进行报价,报价年利率上限15%,超出限价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通信、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为本项目提供6%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2016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综合业务类项目、智慧酒店类项目、WIFI覆盖类项目、APP开发项目类等),须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等)。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及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所投项目省份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联通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卖的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伍百元整)。

标书费可以用以下2种方式缴纳,电汇或现场缴纳方式:

(1)银行电汇: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编号;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2)现金支付: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以现金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注:经审核报名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进行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3 潜在投标人针对注册、报名、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拨打***-********转3-8-2。

4.4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iPASS电子证书业务问题,请拨打 ***-********转2。

4.5由于潜在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iPASS电子证书办理等所造成的项目未报名成功、投标延误等后果,其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13时00分。

投标人应同时线下提交U盘介质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电子文件须包含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上制作标书工具生成的全部PDF文件。

当电子投标系统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见4.3)。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线下递交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若在开标、评标期间,因招标人系统故障、线上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开启网上电子版文件,将现场开启线下递交的U盘电子版文件进行唱价。如投标人未提供U盘电子版文件,或提供的U盘电子版文件也无法正常读取,将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于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4065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六层会议室)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https://www.cuecp.cn上及时进行签到确认并查看报价。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时完成电子投标系统文件上传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监督部门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邮编:130031

标书购买联系人:王丹丽

电话:****-****************

电子邮箱:wangdanli_2012@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市人民大街支行


账 号:4200 0195 0910 0005 405

财务咨询电话:****-********
杜会计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发布单位 :长春市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互联网 社会化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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