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世博会河北馆形象标志、吉祥物招标公告
2010年上海世博会河北馆形象标志、吉祥物招标公告
关于征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河北馆形象标志、吉祥物的公告
2009年08月27日
为更好展现河北馆的展示理念和展示主题,河北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北省世博办”)特面向社会征集河北馆形象标志(LOGO)和河北馆吉祥物设计作品。
一、作品内容
1. 符合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主题,即“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和河北馆主题“京畿之地,魅力河北”。
2. 符合国际展览局的规则和世界博览会的宗旨,体现理解、沟通、融合、交流的精神。
3. 充分展现河北形象和独有魅力,有鲜明的时代感和丰富的内涵,形象生动、引人注目,具有强烈的视觉效果,并符合一般大众的欣赏习惯。
二、作品形式和要求
1. 分别征集河北馆形象标志(LOGO)和河北馆吉祥物两个设计图稿。形象标志(LOGO)作品要求创意新颖,构图巧妙,包含河北特色元素;吉祥物作品要求构思巧妙,寓意深远,活泼可爱,色彩鲜明。每份作品需提交彩色、黑白稿各一件,并简要说明创作寓意(500字以内)。
2.应征作品文本规格为A4尺寸,文本3份,其中正本1份(独立包装),副本2份,应征者信息应包含在正本中,副本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方有关或带有暗示性的标志和文字。报名表和承诺书均可从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www.expo2010.cn,河北贸促网www.ccpithebei.com下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1份。
3. 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采用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JPEG格式文件。
4. 应征报名表。
5. 作品原创承诺书。
三、奖励办法
形象标志(LOGO)和吉祥物分别设作品奖:
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二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五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入围奖一百名,各奖励2010年上海世博会门票一张。
四、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应征作品(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2. 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作品。入选作品除署名权由创作人保留外,著作权及其它权利归河北省世博办所有,其他主体(包括创作人)使用该作品时必须提前征得河北省世博办同意。
3. 评选委员会有权对入围、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利用。
4. 创作人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5. 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河北省世博办。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 投稿截止日期
应征者应于即日起至2009年9月28日17:00前通过直接交付或者邮寄(注明“征集”字样)的方式将应征作品递交至河北省世博办。
2.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北省世博办
联系人: 任宝荣 刘芳 马红伟
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411室
邮编: 050051
电话:****-********,****-********
E-mail: hbllz2010@163.com
传真: ****-********
特此公告。
河北省世博办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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