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瓷砖招标公告

能源局瓷砖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2009]65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就来凤县能源局瓷砖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能源局瓷砖采购

二、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编号:LFCG-2009-32a/1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具备合法的瓷砖生产/经营资质,有从事本行业生产或经营的经验。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经营业绩(须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9年9月14日起至2009年10月12日止每天8:30-11:3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2009年10月13日9:00时之前(北京时间),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来凤县支行;户名:来凤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账号:181*****090********);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两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均应及时到招标机构缴款通知书和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09年10月13日9:00时前交至开标现场(来凤县能源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09年10月13日9:00时在来凤县能源局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油码头2号

邮 编:445700

联 系 人:宋杰 丁兰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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