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电瓶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电瓶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书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拟对电动三轮车电瓶租赁项目进行招标,特邀有意向的单位就招标标的进行应标。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内容:电动三轮车电瓶租赁招标

投标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9:00前(如邮寄,必须使用邮政EMS,2018年6月25日9:00前寄达)

投标方式:纸质标书的形式,标书每页加盖公章,并封装好后加盖骑缝章,不接受电子档标书。

开标时间:2018年6月(待定)

投标地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86号(五角场)

告 知 书

各投标单位:

一、为规范我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杜绝我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我公司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我公司的黑名单:

1、投标人采用非法手段与项目相关人员串通投标,损害招标方利益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之间以串通信息的方式投标报价的;

3、投标人以向评委和与招标有关人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的;

5、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限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

6、中标后利用以次充好、低于中标要求的配置提供产品或其他不法手段谋取利益的;

7、疑似有上述行为,经我公司相关人员讨论后认为嫌疑比较大的。

经认定进入我公司黑名单的厂家,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不再允许参加我公司范围内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对于认定事实清楚的我公司将扣掉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根据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1、电动三轮车电瓶租赁项目报价单见附件。

2、付款方式:以半年为单位开票结算。

二、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 按电动三轮车电瓶租赁报价单进行报价。

2. 年审过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审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其他相关证书均可提供,如能提供品牌电池代理销售授权书为佳,并加盖公章。

3.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不得手写,否则作为废标。投标文件不接受电子档。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必要条件。

2.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

3. 投标单位在该行业内应有较好的业绩,有承担该项目相应的资质和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设备的实力。

4. 投标人必须按第一章要求提报投标文件,否者将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5. 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的有关费用。

6. 招标人提供的文档资料仅做报价参考。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接到这些资料时即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招标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7.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同时,招标组织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章 其他说明

一、招标组织部门负责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权确定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无效,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

二、必要时招标人将对入围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实际考察后确定中标单位。

三、招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公布,招标人通知中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并有权不对落选人作任何解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投标联系人: 张叶枫

电话:****-********136*****408

传真: ****-********

邮箱:********7@qq.com">********7@qq.com

报价过程中涉及参数等咨询:王建平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电瓶 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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