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广告牌匾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广告牌匾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广告牌匾拆除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人: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广告牌匾拆除政府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6月1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广告牌匾拆除政府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区东青高速公路以西城城区区域;
计划投资:1194.416万元;
计划工期:2020年6月30日前;
拆除物数量及种类:约24万立方米。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对东营区东青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内遮挡门窗、楼顶楼体上的广告招牌、落地广告牌进行拆除。约298604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194.416万元。
分包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分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A包:黄河路(东青高速公路至西四路)、北一路(西一路至西四路)、济南路(太行山路至西四路)、西二路(黄河路至北二路)、西三路(黄河路至北二路)、西四路(黄河路至北二路)六条道路两侧广告牌匾的拆除,计划投资245.552万元。
B包:黄河中队(不含A包中路段)和胜园中队(不含A包中路段)辖区道路两侧广告牌匾的拆除,计划投资288.588万元。
C包:辛店中队(不含A包中路段)和文汇中队(不含A包中路段)辖区道路两侧广告牌匾的拆除,计划投资372.272万元。
D包:新区中队(不含A包中路段)和商贸园中队(不含A包中路段)辖区道路两侧广告牌匾的拆除,计划投资288.004万元。
拆除广告牌匾的面积以招标人要求拆除的广告牌匾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依法设置、全面达标”的工作思路,对广告牌匾集中拆除,为广告牌匾立面改造腾出空间。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文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山东省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拆除作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拆除作业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人在广告牌匾拆除工作之前,须现场踏勘,并制定可行的广告拆除实施方案。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拆除。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安全负责人员对违章作业等现象,必须做到严格处理。
(3)投标人应投入必要的机械设备,包括大型吊车、升降车、运输车等,每种车辆必须两台以上。投标人自有机械设备需具备正规的机械设备购买发票或相关证件,外租机械设备必须签订正规租赁协议。
(4)投标人须做到文明、安全作业,必须在作业现场周围采取安装水马、警戒灯(带)、人员佩戴反光衣、安全帽(带)等安全措施,进入危险区域或高空作业应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5)投标人应配备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脚手架、防护架、安全隔离带、水马等安全防护设备。
(6)投标人必须严密组织,文明作业,做好四周维护及安全环保措施,作业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部门的拆除作业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治安管理规范及防护措施的要求。
(7)投标人必须自行协调交警、交通、园林绿化等部门,安排人员进行交通疏导。
(8)投标人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防范措施,并配备足量灭火器等应急救援的必要器材。
(9)投标人实施拆除前应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作业,必须采用全封闭围护,并搭设安全防护隔离网。
(10)投标人实施拆除过程中应文明作业,拆卸下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出场,未经批准不得占道、占用绿地,不得污染水源。禁止在作业现场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
(11)投标人应在正常工作日内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不得在节假日及夜间作业。如遇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拆除作业。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出现坠落、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故障等,投标人应及时组织抢救,排除险情,并以最快方式立即向负责拆除项目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3)投标人承担一切安全事故或违规处罚所带来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指定的广告牌拆除数量,按规定时间组织人员进场,保质保量完成拆除任务。
(15)投标人承担用工人身安全保险及费用,并全额承担一切因拆除而引起的事故(含损害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12月底之前,投标人需完成对各项目分包内道路两侧楼顶、楼体广告牌匾的拆除,对黄河路需要立面装修楼体的门头店招进行拆除以及对落地广告牌等广告牌匾进行拆除;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底之前,结合2019年街区容貌整治门头店招时,对不符合规范的广告牌匾进行拆除;
第三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结合2020年街区容貌整治门头店招时,对不符合规范的广告牌匾进行拆除;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参数要求进行验收,广告牌匾拆除后,在楼顶、楼体上不残留的广告牌匾支架、膨胀螺丝等物品。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为满足项目要求,项目作业人员包含:
焊工2名及以上,电工1名及以上,安全员1名及以上,技术负责人1名及以上,起重(信号工)1名及以上,2名及以上作业人员有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证书。以上作业人员必须已缴纳社会保险。
焊工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或建筑电气焊接(切割)工证书;
电工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工作业)证书或建筑电工证书;
安全员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相关证书;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的资格证书;
起重(信号工)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证书。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论证专家:刘亮、郭立国、周立芹
采购人代表:徐春献、陈海宁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对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广告牌匾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8-9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6月21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126.com">同时将电子版发dyq*******@126.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0546-*******),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 189*****710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人:薄女士
联系电话:0546-*******
发布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附件:
东营区辖区内广告牌匾拆除方案
根据东营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广告牌匾拆除项目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拟将招标范围分为4个分包。广告牌匾拆除标段如下:
分包 | 范围 | 面积约 | 拆除费用约 |
A | 黄河路(东青高速至西四路) | 61388 | 245.552 |
B | 黄河中队(不含标段1中路段) 胜园中队(不含标段1中路段) | 72147 | 288.588 |
C | 辛店中队(不含标段1中路段) 文汇中队(不含标段1中路段) | 93068 | 372.272 |
D | 新区中队(不含标段1中路段) | 72001 | 288.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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