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设备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设备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秭归县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设备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GZB[2009]100
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秭归县广播电视局的委托,拟就秭归县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设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有线电视设备器材一批,采购清单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器材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光发射机 | 16mW | 3 | 台 |
2 | 光接收机 | 4路输出 | 20 | 台 |
3 | 2路输出 | 30 | 台 | |
4 | 放大器 | 550MHz | 50 | 台 |
5 | 光缆 | 4D | 20 | 千米 |
6 | 光缆 | 8D | 20 | 千米 |
7 | -9电缆 | 铝带铜包铝 | 22000 | 米 |
8 | -9电缆 | 铝带全铜 | 10000 | 米 |
9 | -7自承电缆 | 铝带铜包钢 | 59000 | 米 |
10 | -5电缆 | 64网 | 64000 | 米 |
11 | 用户线 | 1000 | 根 | |
12 | 分支器 | 8/1 | 200 | 个 |
13 | 分支器 | 10/2 | 200 | 个 |
14 | 二分配器 | 100 | 个 | |
15 | 三分配器 | 50 | 个 | |
16 | 光缆接续盒 | 立式 | 20 | 个 |
17 | 双阴头 | 2000 | 个 | |
18 | F头 | -5 | 2000 | 个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其它要求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9 月 14 日起至2009年 9 月1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302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身份证件等(提供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代招标采购单位收取,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在开标前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10 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招标采购单位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09年10 月 10 日上午8:00时---9:00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09年 10 月 10 日上午9:00时
6.2开标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广播电视局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0号 地 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熊艳 联 系 人:谭三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话:****-******* 传 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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