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济洲2018年度更新造林监理费用项目采购公告
新济洲2018年度更新造林监理费用项目采购公告
NJDXZC-*******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林业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新济洲2018年度更新造林监理费用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NJDXZC-*******
2、项目名称:新济洲2018年度更新造林监理费用项目
3、项目简要说明:新济洲2018年度更新造林地点位于新济洲金龟岛以南区、洲尾环大堤内侧、洲西苗圃区、果园区等处,预计栽植树木约1200亩,栽植各类树木约5万株,地形整地挖方量约6.17万方,填方量约6.14万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项目预算: ¥16.5万元(单位: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末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备省级林业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造林绿化监理工程师资格。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出售方式: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谈判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2)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汇票。
(3)交纳办法:谈判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未能及时缴纳谈判保证金其投标无效(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收取单位: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江苏银行江宁开发区支行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6月25日 14:00:00
(3)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4:30:00
(4)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
八、联系方式
8.1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新医路15号
联系人姓名:孙科
联系电话:***-********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联系人姓名:陈工
联系电话: ***-********
九、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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