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用煤
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对2009-2010年度海港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用煤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开采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冬季取暖煤炭(具体数量、煤炭种类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具有开采或经销煤炭的资格和协调铁路运输的能力;
三、报名时须提交:1、企业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及煤炭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3、2007年10月---2009年5月之间的销售业绩。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9月11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其中周六周日休息)。
五、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迎宾路68号)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11日-2009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其中周六周日休息)。
七、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68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0日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财政局十二楼会议室(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68号)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联系人:郭红媛
联系电话:03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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