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听证稿)》听证(第3号)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听证稿)》听证(第3号)
广南县教育局关于
《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听证稿)》
听证结果的公告
(第3号)
根据《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广政发﹝2009﹞63号)的规定,广南县教育局于2018年5月25日组织举行了《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听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整理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按照《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广政办发〔2009〕63号)的有关要求,为保证《广南县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听证稿)》听证会顺利进行,提高听证效力,县教育局作了如下准备: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2018年4月28日,县教育局在广南政务网、广南县电视台发布了广南县教育局关于举行《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并在城区人员密集的场所张贴了纸质的公告(第1号),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2018年5月11日前,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和决策发言人,核实确定了55名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退休老干部、社区领导、家长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此外,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县委政府督查室各安排1位同志作为听证监察员;听证记录由县教育局办公室王宏愿和基教股李武林两位同志担任。
(三)发布第2号公告。5月11日在广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和县电视台发布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并在城区人员密集的场所张贴了纸质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听证会在广南县教育局大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的听证员2名,由广南县教育局监审股股长王永恒和监审股工作人员韦启金担任;听证监察员共2名,分别是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林德贵和县委政府督查室政务督查员代允祥;决策发言人共6名,分别是县教育局副局长肖良勇、县教育局副局长向树荣、县教育局副局长王玉鹍、县教育局基教县股长陆光和。本次听证会邀请听证代表55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退休老干部、社区领导、家长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有53位听证代表到会,两位请假但电话征求了他们的意见。会议由县教育工委书记局长陆光发主持,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主题,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及其产生办法,介绍参会领导及受邀人员;
2. 听证记录员核实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身份;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及注意事项;
4.决策发言人肖良勇同志对《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听证稿)》的编制情况进行说明;
5.梁义副县长讲话。
6.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就《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听证稿)》进行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7.决策发言人对陈述人(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解答;
8.听证记录员做好书面征求意见表的收集、汇总,同时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9.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对《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听证稿)》的制定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认为该实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方案制定科学、严密,考虑全面,立足实际,划片合理,符合县情,可操作性强。会上53名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有12人作了现场发言,共发放听证会征求意见表53份,收回53份,共有各种意见建议109条(含同意方案的意见),针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归纳为26条,具体如下:
(一)建议的内容
1.由于教育资源的不足才会有今天听证会的产生,除了四类特殊人群外,严格执行方案,杜绝说情;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再增加一条,提供流动人口暂住证作为第七点;
3.方案中第二项工作职责中第3条原县住建局房屋产权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已于2017年移交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拆迁业务已由县拆迁办办理,涉及停建的将积极配合;建议房屋产权相关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4.由于教育资源有限,片区划分可能会分年度进行,不过建议划分方案需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社会稳定。
5.建议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打消家长顾虑。
6.因考虑学校的承办能力,建议对片区内适龄入学儿童人数进行常态化的监控。
7.由于城乡教育差距过大,导致选校问题较为突出,建议加快农村学校建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从而加重城区教育资源压力。
8. 建议在学校建设中有积极参与征地工作、土地无偿给学校作为建设用地人员的子女随征用土地学校就读,以获得老百姓的积极支持。
9.建议划片区内单位子女随父母就近入学。
10.建议对滇南鞋服工人子女入学问题做好充分的调研。
11.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方案的具体实施,防止个别学校违规招生影响学校间的团结。
12.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条件不完全符合的学生的入学安排工作。
13.建议对违规招生学校的主要领导进行追责处理,保证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取得实效。
14.建议拍摄学校专题宣传片,利用各大宣传阵地加大宣传,提升学校形像。
15.报名条件中提供学籍证明一份,没实质性作用,建议取消。
16.建议将进城务工人员堕迁子女报名办法的两条并为一条。
(二)提出的问题
1. 是否可以考虑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在父母所在单位附近学校就学?
2.划片招生,莲湖社区一、二、三组为莲城中小学提供了大量的教育用地,他们的子女是否可以在莲城中学就学?
3. 户籍证明提供有困难,有的人以投亲靠友为名打证明,难以核实。
4. 按照文发〔2017〕91号文件要求,社区不再出具居民的产权证明,只能出具居住证明,所以我们不出具产权证明,只出具居住证明。
5.因非法买卖土地建盖房屋,有房子但无房产证,社区如何给予出具证明?
6.城区一、二、三小学生招满后,剩下的学生四小是否都容纳得下?
7. 关于一小一年级在进修学校上学,教师是一小的老师去授课吗?是否考虑老师安全?
(三)需要明确定义的内容
1.为突出方案的延续性,一般用三年,建议将“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中的2018年删除。
2.在“在职教师子女可随父母所在单位就学”前加上 “城区学校”四个字。
(四)建设性意见
1. 通过划片招生,目前只是治标不治本,要尽快建设城区中小学校新校,缓解就学压力。
2. 学生、家长选择学校实际上是选择教师,建议教育局、学校抓好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教师水平提高了,选校的矛盾就可能缓解一些了。
3. 在实际实施中认真研究解决户口所在区域与实际居住区域不符的问题。出现择校矛盾,立足具体学校的师资配备、教学条件、环境等问题的差异造成的,因此应当注重以上问题的解决。怎样处理好有关人员打招呼的问题。实施方案的实施有很多打破了过去的常规,实施中肯定有很多方面需要解决,所以教育部门要有思想准备。
四、决策发言人的答辩
1.租住房时间截止2018年4月28日。
2.关于对学校优质资源的需求问题是全国性的问题,要努力改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尽量提供优质资源。
3.关于人在户不在的问题,教育局工作人员在落实不了户口的情况下,只有让父母去公安打户籍证明。
4.一、二、三小满后能保证都到四小就读。
5.关于户籍证明问题:社区做了大量工作,“承诺书”如果是假的,孩子不得在该校入学,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则取消在该校入学的资格;有实际住房,但没有房产证的可出具证明在该片区就读。
6.关于购房合同问题:若购房合同不能说明问题,要求同时提供购房契税票据。
7.关于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中的2018年的删除问题,不能删除因为2019年、2020年随着学生的变动,需要重新调整工作方案。
五、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教育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多数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并根据意见建议对《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采纳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如下:
(一)针对《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
1.关于特殊人群招生中的“在职教师子女可随父母所在单位就学”,改为“城区学校在职教师子女可随父母所在学校就学”。
2.报名办法中“学籍证明一份。由各原毕业学校(幼儿园)提供学生学籍证明”无实质性作用建议取消,给予取消本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中的“提供《居住证》、提供实际居住地的(租房合同)、租住房证明、出租房户主及租住人承诺书等有关材料。”改成“提供《居住证》或者提供实际居住地的(租房合同)、租住房证明、出租房户主及租住人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4.拆迁户子女报名办法的两条并为一条“签订回迁协议住户:提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材料到原房屋所在服务片区学校报名”;“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持最新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到相应服务片区学校报名”,合并为“拆迁户子女:提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材料可到原房屋所在服务片区学校报名,也可到新住址片区学校报名”。
5.有关要求中:“公办中小学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改成“公办中小学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若有违返规定擅自招生者,县教育局将对违规招生学校的主要领导及当事人进行追责处理。”
(二)关于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和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如“城区教育资源有限,片区划分可能会分年度进行,建议划分方案需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社会稳定;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打消家长顾虑”;“考虑学校的承办能力,建议对片区内适龄入学儿童人数进行常态化的监控”;“由于城乡教育差距过大,导致选校问题较为突出,建议加快农村学校建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从而加重城区教育资源压力”等建议,教育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营造良好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
(三)针对《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不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
1.针对“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再增加一条,提供流动人口暂住证作为第七点”的意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予采纳。
2. 针对“建议划片区内单位子女随父母就近入学”;“ 是否可以考虑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在父母所在单位附近学校就学”等意见和建议,因特殊人群过多,体现不了教育公平,不予采纳。
3. 针对为突出方案的延续性,一般用三年,建议将“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中的2018年删除。不能删除,因城区教育资源紧缺且在不断变化,到2019年、2020年若变化较大,将对方案进行实时调整,故不予采纳。
附: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修订稿)
广南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广南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修订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6号)、《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78号)、《文山州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教基〔2017〕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广南县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广政办发〔2015〕69 号)和《广南县城区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广政办发〔2015〕70 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公办学校按服务区实行划片招生;民办学校采取自主招生,不受划片招生限制;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按服务区相对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录取新生;不得以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两个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区学校入学。户籍情况特殊者,由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有关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查核实后,视情况安排入学。
(三)坚持片区优先、统筹协调的原则。各中小学招生必须优先招收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在广南城区但不符合“两个统一”条件的学生,需要在广南城区学校入学,经县教育局核实后,根据学校可容纳空间统筹安排入学,但不提供择校。
(四)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入学方式、公开入学结果(仅限儿童、少年姓名)。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小学:户籍在莲湖、龙井、永安、北坛、南秀、北宁、菜园、莲花等八个社区(村委会),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初中:户籍在莲湖、龙井、永安、北坛、南秀、北宁、菜园、莲花等八个社区(村委会),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服务区内并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少年。
(二)招生条件
1.学校服务区内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资料到服务片区学校报名。属于城区户籍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材料可到原房屋所在服务片区学校报名,也可到新住址片区学校报名。
2.城区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划片招生,同时提供现在居住的房产证和户籍证明。属于城区户籍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材料可到原房屋所在服务片区学校报名,也可到新住址片区学校报名。
3.户籍在广南城区,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籍证明和租房协议等有关居住证明到相应学校报名。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租房协议、户口簿到相应学校报名。
5.户籍情况特殊者,由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有关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查核实后,视情况安排入学。
6.房产办证时间为本公告之日以前。
7.所有租住房屋的学生家庭,租房协议及实际入住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公示之日以前。
三、毕业生情况
(一)幼升小
2018年城区内幼儿园符合进入小学一年级人数1799人,预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经商人员子女约100人,小学一年级学生数共计约1900人左右。
(二)小升初
莲花圈小学毕业生2097人,其中,一小421人、二小344人、三小260人、四小152人,莲城中心学校(含下属完小)436人,新智贤学校66人,北宁中心学校(含下属完小)376人,文武学校42人。
四、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服务区划分
(一)2018年招生的城区中小学校
1.小学:城区一小、二小、三小、四小、莲城小学、莲花小学、八品小学、北宁中心学校(小学部);
2.初中:广五中、莲城初中、北宁中心学校(初中部)。
(二)城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1.小学计划招生1900人
城区一小300人、城区二小360人、城区三小400人、城区四小400人、莲城中心学校200人、莲花小学100人、八品小学40人、北宁中心学校(小学部)160人。
2.初中计划招生2097人
广五中756人、北宁中心学校(初中部)468人、莲城初中873人。
(三)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区划分
1.小学
根据《广南县城区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广政办发〔2015〕70号)文件要求,结合各校实际情况,2018年秋季学期幼升小工作作适当调整。
城区一小:招收北坛社区、莲湖社区广南一中以北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城区一小和莲城小学招生原则上以机场路为界为准,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为准。2018年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招收户籍在片区内和户籍不在片区内但登记有房权证、土地证两类适龄儿童。户籍及房产证不在片区内的,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由城区四小负责招生。
经教育局调查,因一小教育资源有限,今年招生的一年级300名新生暂时在县教师进修学校烛光楼上课,到二年级再回到一小本部上课。
城区二小: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除火车站片区外)、莲湖社区广南一中及以南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城区二小和莲花小学招生范围原则上以铁路为界,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为准。2018年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招收户籍在片区内和户籍不在片区内但登记有房权证、土地证在该片区内以及在本片区租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三类适龄儿童。但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优先招录户籍、房产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剩余学位在外来务工租住人员和外来经商租住人员子女中抽签排位确定,派位不到的,由城区四小负责招生,随机派位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实施。
城区三小:招收永安社区、南秀社区南秀路以北、北宁社区桃源路及延长线以东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为准。2018年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招收户籍在片区内和户籍不在片区内但登记有房权证、土地证在该片区内,以及在本片区租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三类适龄儿童。但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优先招录户籍、房产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剩余学位在外来务工租住人员和外来经商租住人员子女中抽签排位确定,派位不到的,由城区四小负责招生,随机派位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实施。
城区四小:招收南秀社区(除南秀路以北外)、龙井社区火车站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实际居住地在该片区范围内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为准。分担2018年招收分流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入学。
莲城小学:招收户籍在菜园社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实际居住地在该片区范围内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分担2018年招收分流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入学的适龄儿童。
莲花小学:招收户籍在莲花村委会铁路线以南范围内适龄儿童,以及实际居住地在该片区范围内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分担2018年招收分流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入学的适龄儿童。
八品小学:招收户籍在八品范围内适龄儿童,以及实际居住地在该片区范围内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分担2018年招收分流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入学的适龄儿童。
北宁小学:招收户籍在北宁社区桃源路及延长线以西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实际居住地在该片区范围内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为准。分担2018年招收分流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入学的适龄儿童。
2.初中
根据《广南县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广政办发〔2015〕69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城区一、二、三、四小毕业生由广南五中、莲城初中、北宁中心学校招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广南五中:一是对口招收居住在南秀、永安、龙井、北宁社区桃园路及延长线以东片区的一、二、三、四小毕业生,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为准。二是招收居住在上述片区内小学毕业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莲城初中:一是招收在莲城中心学校和新智贤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二是招收北坛、莲湖社区广一中以北、菜园、莲花、平山、董那孟6个社区(村委会)在城区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三是是招收居住在上述片区内小学毕业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为准。
北宁中心学校初中:一是招收在北宁中心学校和文武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二是招收居住在那们、小广南、岜夺、坝汪、细掌、端讽、北宁社区桃园路及延长线以西7个村委会在城区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三是是招收居住在上述片区内小学毕业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为准。
(四)特殊人群子女招生
1. 随军家属子女、烈士子女不受招生范围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就近入学。
2. 城区学校在职教师子女可随父母所在单位就学。
3. 县人民政府招聘的特殊人才子女不受招生范围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就近入学。
4.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不受招生范围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就近入学。
五、报名及注册时间
(一)各中小学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小学7月16日至18日,初中参见学校录取通知书。
2. 报名地点:城区各中小学校。
(二)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有关事项
1. 登记时间及地点:7月20日至21日,在广南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登记。
2. 公示时间及地点:7月28日(星期二)下午,在广南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公示入学名单及学校。
六、报名办法
(一)根据划定的学校服务区,持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
3. 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
4. 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购房时间为公示之日前,同时提供契税发票)。
5. 有实际住房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请提供社区证明。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2. 提供《居住证》或者提供实际居住地的(租房合同)、租住房社区证明、出租房户主及租住人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三)拆迁户子女报名办法
拆迁户子女:提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材料可到原房屋所在服务片区学校报名,也可到新住址片区学校报名。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18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广南县2018年城区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跃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高云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县监察委
员会副主任
陆兴发 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
成 员:肖良勇 县教育局副局长
涂金平 县公安局政委
刘巍巍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建祥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远标 莲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林德贵 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李子冲 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高朝禹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向树荣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玉鹍 县教育局副局长
城区各社区(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陆兴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1.县教育局。坚持依法治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一步规范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2.县公安局。依法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有关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
3.县国土局(不动产中心)。依法严格房屋产权登记,提供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抵押证明或回迁户房屋拆迁的有关证明材料。
4.各社区(村委会)。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八、有关要求
(一)公办中小学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若有违返规定擅自招生者,县教育局将对违规招生学校的主要领导及当事人进行追责处理。
(二)统一招生报名和注册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须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组织招生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
(三)规范入学通知书发放主体。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自行发放入学通知书,由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户口证明等材料,统一由学校报县教育局审核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规范编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五)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咨询处,负责招生入学的政策宣传工作。
咨询地点:广南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咨询电话:0876—*******
举报地点:广南县教育局监察审计股
举报电话:0876—*******
附:广南县2018年城区初级中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示意图和广南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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