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人民法院乡宁县人民法院家事智慧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乡宁县人民法院乡宁县人民法院家事智慧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乡宁县人民法院乡宁县人民法院家事智慧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乡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家事智慧法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LFZYG-1812;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人民法院家事智慧法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
4、供货地点:以采购方指定地点为准;
5、项目预算:1008709元。
四、发布媒介: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结合《人民法院信息化3.0》相关要求,本次乡宁县人民法院家事智慧法庭项目需要在法院现有信息化业务平台及案件数据平台基础上完成,考虑到信息系统整合、数据互联互通等问题,需要投标供应商提供与乡宁县人民法院现有审判业务平台(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的原厂商接口开放协议原件,证明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本次家事智慧法庭项目的建设工作,避免出现信息孤岛、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保证本次建设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与现有平台无缝挂接互联互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
5、开户许可证;
6、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7、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供应商最后一次纳税凭证;
8、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向北3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三室评标五室(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向北3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43433088;
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3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57-2085678;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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