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2018年贫困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滦平县2018年贫困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滦平县2018年贫困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2018年贫困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滦平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滦招标核[2018]8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滦平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滦交[2018]1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滦平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平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滦平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滦平县2018年贫困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道路路线长168.8km,中、小桥梁12座,生命安全防护工程40.8km

2.3监理服务期: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1个监理合同段,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道路工程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内容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3年6月1日至今,以出具的合同的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5(含)公里以上3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6月19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23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p.ggzyjyw.com)下载招标文件。

4.2首次登录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须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投标方登录”,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件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选择本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就可以正常下载交易文件。此库为承德市统一数据库,不管在承德市使用此平台的任一县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及验证一次,承德市任一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均可登录。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滦平县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文件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9日 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 及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p.ggzyjy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方道路管理站

地 址:承德市滦平县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068250 邮政编码:100089

联 系 人:刘刚联 系 人:朱华丹

电 话:0314-******* 电 话:***-********/189*****679

传 真:传 真:***-********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3年6月1日至今,以出具合同的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5(含)公里以上3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监理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2015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5.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60岁以下,工程师,交通运输部批监理工程师;

近五年内(2013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5(含)公里以上3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

60岁以下,工程师,交通运输部批监理工程师;

近五年内(2013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5(含)公里以上3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






附录5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40分

业绩:1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x(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5分

0-15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5分

0-1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0-5分

22.4(2)

主要人员

40分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满足资格审最低要求得5分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计划

35分

好24.1-35.0分;较好12.1-24.0;一般0-12.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一偏差率xl00x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x 100x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0.2,E2=0.1

22.4(4)

其他

因素

业绩

15分

满足业绩审查最低要求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有1个满足业绩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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