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渡镇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潘渡镇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郓城县潘渡镇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郓城县潘渡镇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郓城县潘渡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郓城县潘渡镇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HZXDZB-SG-180616
2.3建设地点:郓城县潘渡辖区内;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建设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面积约1100㎡,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设计文件所包括的相关内容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4、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节假日正常上班)
地点: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郓城县金河路东城国际7天酒店南临)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到场并携带以下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郓城县潘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楚女士
联系电话:135*****368
代理机构: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6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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