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用车采购项目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考试用车(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8-02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1-1

牵引车

详见采购文件

1台

1-2

挂车


1台

1-3

中型客车


1台

1-4

小型客车


1台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70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阜新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fuxin.gov.cn),“首页一重要通知”中公布的“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402室)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谈判保证金

1、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及汇款人联系电话)开标前请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财务室)换取收据,并在开标前向工作人员出示,否则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账号:********009244;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高新区支行;联系电话:****-*******

2、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3、递交谈判保证金时间:2018年6月21日15:00止(北京时间)(此时间为到账时间)

4、退还谈判保证金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415室(****-*******

5、退还谈判保证金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06月22日09:00(北京时间),谈判时递交报价文件。

2、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

联 系 人:杨凤玖

联系电话:134*****559

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项目联系人:艾明

联系电话/传真:****-*******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docx


标签: 用车 考试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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