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鹤岗段(新一道口至南山港台)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鹤岗段(新一道口至南山岗台)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施工监理J2标段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鹤岗段(新一道口至南山港台)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鹤岗段(新一道口至南山岗台)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施工监理J2标段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鹤岗段(新一道口至南山岗台)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J2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鹤岗段(新一道口至南山岗台)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16〕28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6]23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岗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贴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鹤岗段(新一道口至南山岗台)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岗市

2.3工程概况:国道萝北至额布都格公路鹤岗段(新一道口至南山岗台)改扩建工程起于新一道口(国防路与东岗路交叉口,原哈肇公路K453+970),止于鹤岗市南山岗台处(原哈肇公路K449+818),全长3.902公里,完全利用旧路改扩建。主要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19m。全线设中桥43.54米/1座(空心板);设平面交叉(21处)。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公里)

工程内容

估算建安费金额

(元)

J2

原哈肇公路K453+970~K449+818

3.902

本工程的附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和缺陷修复期的监理服务工作。(C1和D1标段)

¥2,575,248.00

2.4招标范围:J2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本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施工和缺陷修复期的监理及安全、环保监理服务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5个月;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无不良业绩,可对上述施工监理标段提出投标。

(1)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完成里程不低于2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4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6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09时至2018年6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图纸)。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8年6月21日16时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线下现场开标授权人员进行开标。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星号代替,上传的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8日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18年7月9日9时00分;请根据开标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5.6现场纸质开标时间:2018年7月9日9时0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www.hljjt.gov.cn) 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liudaoxiang@163.com

招标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2期办公B座27层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转8206

电子邮箱:hljgxzb@126.com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注:资质证明文件指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 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完成里程不低于2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注: 1、列出近3年内已完成的与本工程的规模类似的监理工程简况,将所列工程监理项目评定书或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附于本表后;

2、列出投标人目前正在进行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全部监理工程,将所列工程的监理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附于本表后。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以上(不含D级)信用评价等级,并无下列不良信誉: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等违约失信记录。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不得存在在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局或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处于处罚有效期或通报批评的情况。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请在公告发布之后),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应对其未存在诉讼和履约事项出具一份承诺,并加盖公章。


附录4 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条件

在岗要求

总监理

工程师

1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3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至少完成过2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任务监理负责人。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岗位登记须附查询截图并说明查询网址。

2、拟投入所有人员均须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劳务合同。证书必须全本复印。

3、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交通专业。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清晰可辨

a.投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入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统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分 主要人员:30

技术能力:0 分 业 绩:15 分 履约信誉:1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质量控制

7分

1)程序很严谨,措施得力,得(6~7]分;

2)程序比较严谨,措施较好,得(5~6]分;
3)程序一般,措施一般,得(4~5]分。

工期控制

7分

1)程序很严谨,工期控制得力,得(6~7]分;

2)程序比较严谨, 工期控制较好,得(5~6]分;
3)程序一般, 工期控制一般,得(4~5]分。

安全文明环保管理措施

7分

1)程序很严谨,措施得力,得(6~7]分;

2)程序比较严谨,措施较好,得(5~6]分;
3)程序一般,措施一般,得(4~5]分。

计量支付

7分

1)程序很严谨, 计量支付得力,得(6~7]分;

2)程序比较严谨, 计量支付较好,得(5~6]分;
3)程序一般, 计量支付一般,得(4~5]分。

合同管理

7分

1)程序很严谨, 管理得力,得(6~7]分;

2)程序比较严谨, 管理较好,得(5~6]分;
3)程序一般, 管理一般,得(4~5]分。

2.2.4(2)

主要人员

30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3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8分;

2)工作经验年限大于8年的,加2分;工作经验年限大于12年的,加4分;(以最高年限赋分,不重复加分)

3)每增加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加2分,最多加8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报价基准分为10分。

(1)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的得满分10分。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标准值,每高于1%扣0.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标准值,每低于1%扣0.5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所有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2.2.2(4)

其他因素

15分

业绩

1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2)每增加一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10分

履约信誉

1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6分,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的投标人或交通运输部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加4分;
3)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的投标人或交通运输部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加3分;

4)其他情形的投标人加2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类似工程项目是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工程内容至少包含标志和标线内容)。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3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要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要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東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的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的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的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会、商会等组机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成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

b.不同投标人要托同一单位成个人办理投标事直;

c.不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星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绿化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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