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一期工程船舶产业园区支航道及龙港海洋工业区港池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一期工程船舶产业园区支航道及龙港海洋工业区港池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一期工程船舶产业园区支航道及龙港海洋工业区港池清淤疏浚工程已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一期工程船舶产业园区支航道及龙港海洋工业区港池清淤疏浚工程
2.2建设地点:葫芦岛军民融合产业园区
2.3招标内容:航道及港池清淤挖深(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4建设规模:约430万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合同估算价为:6900万元
2.6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3日上午09:30时
2.7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8要求工期:2018年07月10日开工至2018年12月31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
3.2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
3.3近五年内有一项或以上类似工程(港口或航道水工工程)业绩,工程造价额度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4诉讼:投标人在过去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承包方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信用等级评级中应为BBB级(含)以上,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
3.7企业须自有船只总装机10000KW及以上绞吸船1艘并提供船舶持有证明及相关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3日-2018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葫芦岛办事处报名。
4.2投标保证金:8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缴纳)。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证件确认后报名方可生效);
(5)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企业信用报告;
(7)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企业须自有船只总装机10000KW及以上绞吸船1艘并提供船舶持有证明及相关证明。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3日-2018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0*****161)。
5.2招标文件每套600元(人民币)、图纸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付邮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03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徐青 | 联 系 人:吴天晟、赵娜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150*****161;***-******** |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 |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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