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职工住宅社区“三供一业”非经营性资产及其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协议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职工住宅社区“三供一业”非经营性资产及其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协议

为贯彻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精神,经兰州市国资委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甘肃分公司传输维护事业部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传输维护事业部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43-55号家属院、红泥沟85号家属院、七里河区下西园135号家属院区域内所管理的居民小区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物业(以下简称“三供一业“)向兰州市国资委进行移交,兰州市国资委指定移交的居民小区“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如下:供电职能: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作为接收主体。供水职能:由兰州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接收主体。供热职能:由兰州市热力总公司作为接收主体。供气职能:由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作为接收主体。物业职能: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资利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接收主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离 物业管理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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