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生产附属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国网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生产附属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生产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已经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木萨尔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 备案证号为*******号备案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设计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生产附属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施工地点: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院内
2.3、工程设计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580.95平方米,其中:供电公司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500.45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主要功能房间有:带电作业车库、带电作业工具库、办公室、安全工器具、配电带电作业实训室、表库、及其它附属设备全过程施工蓝图设计。
2.4施工投资额:749.56万元
2.5项目设计周期: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20日交电子版图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文件汇总及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3.2参加招标的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必须具有从事类似建筑设计经验和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 6 月 19 日至2018年 6 月 23日,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设计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业绩;疆外企业进疆备案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彩色复印件须按照上述审查资料排序后装订或胶装成册)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F座9楼915室)报名(节假日顺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15000元);电汇,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
账户单位: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帐号:********1628;行号:********109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30号
联系人:谷祖盛
联系电话:150*****877
招标代理: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F座9楼)
联系人:侯超
联系电话:13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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