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柴油、电动及手动叉车招标公告
广丰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柴油、电动及手动叉车招标公告
备案号:JXZD[2018]109-GFYC056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采购需求,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柴油、电动及手动叉车采购(招标编号:ZKGSG-ZB-********)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
1.1、 项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城西北部;
1.2、 招标范围: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柴油、电动及手动叉车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即交钥匙工程;
1.3、 交货期:合同签订起90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并具备发货条件,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天内设备到达项目现场;
1.4、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定额承载能力) |
1 | 内燃平衡重叉车 | 台 | 1台(≥1.8吨) |
2 | 内燃平衡重夹抱车 | 台 | 1台(≥1.8吨) |
3 | 电动托盘堆垛叉车 | 台 | 1台(≥1.2吨) |
4 | 电动平衡重叉车 | 台 | 2台(≥1.6吨) |
5 | 电动平衡重夹抱车 | 台 | 2台(≥1.6吨) |
6 | 电动平衡重叉车 | 台 | 1台(≥2.5吨) |
7 | 站驾式电动托盘搬运叉车 | 台 | 2台(≥2.0吨) |
8 | 手动托盘搬运车 | 台 | 6台(≥3.0吨) |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2.1、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税率16%的结算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已具备运行条件,本次招标按要求在新平台进行,未使用CA锁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新平台中有关系统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或加QQ:********56),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产生的后果自负。
4.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上述三个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三个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7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1开标厅(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届时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圣工业科技园内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西路名实花园南楼A单元502室
联 系 人: 涂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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