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镇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长裕村新圩区道路水泥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博望镇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长裕村新圩区道路水泥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WSJYH-18023-MASZZ

项目名称

博望区博望镇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长裕村新圩区道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博望区博望镇长裕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博望区

建设规模

新建混凝土道路1267.5m2,做法为路床平整,10cm碎石,18cmC30混凝土,40cm毛石路肩,安装一事一议项目标志牌一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2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7月22日

质量要求

合格

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220459.02元。

下浮比例

按项目控制价下浮20%即为成交价,即成交价176367.22元。

比选人资格

要求

1、比选人必须为博望区3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企业库内企业;

2、比选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报名及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方式

1、比选人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上午17:00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地址:当涂县襄城南苑29号门面房)手续并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须交纳招标资料工本费100元。

3、报名和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12:00。

报名企业须知

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项目报名地点(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须提交《项目比选确认函》(盖章原件及签字)。

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博望区招标采购办开标室(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双力机床201室)

比选说明

1、比选方法:按照合格报名企业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建设单位代表、区招标办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根据编号依序将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建设单位代表进行摇号(仅限一次),摇出的号码与递交比选确认函顺序编号相对应的单位即为项目承包人。

2、摇号过程全称录音录像并备存,区招标办派员参加监督,报名企业也可进入摇号现场进行监督。

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重要提示

1、 若选定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将转入此类项目相应资质类别专业的下一轮选择,未被选定的企业仍在本轮次,本轮次全部选定完后进入下一轮选择。

2、 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和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截止时间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合同授予

①合同文本推荐使用100万内清单计价承揽合同;②中标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博望区博望镇长裕村民委员会

地 址: 马鞍山市博望区

联 系 人: 王小金

电 话: 187*****113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涂县襄城南苑29号门市房

联 系 人: 葛成文

电 话: 187*****313

传 真: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泥 财政 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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