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安置拆扒工程招标公告

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安置拆扒工程招标公告

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安置拆扒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安置拆扒工程 已获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拆迁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安置拆扒工程。

服务地点:双鸭山市岭东区。

服务期限:一年。

质量要求:达到 合 格 标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进行投标登记。联系电话:189*****885,逾期不予受理。

4.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06月19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06月19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查询结果需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4.4潜在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5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5年06月19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或可查询的竣工备案信息)、施工合同,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可查询网址在网上核查不到的视为无效。

4.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9*****885,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

(http://)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

招标代理机构: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联 系 人:范兴达

电话:189*****885


标签: 棚户区 双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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