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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务段“事故救援现场便携式无线扩音机、无线对讲机”购置项目(ZJW2018-35)询价公告

郑州机务段“事故救援现场便携式无线扩音机、无线对讲机”购置项目(ZJW2018-35)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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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事故救援现场便携式无线扩音机、无线对讲机”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ZJW2018-35
三、询价项目:
1.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事故救援现场便携式无线扩音机、无线对讲机”购置项目
2.项目明细:


标段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处所

1

便携式
无线扩音机

MA-100DB


9

郑州和商丘3台起重机各3套。

2

无线对讲机

GYQ-328+


19

郑州和商丘3台起重机、2组救援列车,救援现场指挥人员、防护人员

备注:标段一、标段二样品图片详细询问技术联系人刘工。
标段一:便携式无线扩音机基本要求:
(1)放大器:Class D,最大输出50W,失真< 1%,频响50Hz~18kHz
(2)灵敏度:正常:90dB,最大:102dB
(3)喇叭:5吋全音域高效率喇叭
(4)音源输入:麦克风:6.3 ?插座,LINE IN:3.5 ?插座,独立音量控制
(5)音源输出:LINE OUT 3.5 ?插座
(6)警报器:具有高效率警报声
(7)携带与架设:肩挂、手提,有脚架座可架设在三脚架上
(8) 电源供应:内建14.8 V / 2.6 A 锂电池及外加100 240 V AC交换式电源供应器(直流最大消耗功率60 W)
(9)充电时间:4小时(自动充电管理)
(10)待机时间:10小时以上
(11)电池容量显示:4段LED灯显示电池电量及充电状况
(12)尺寸(宽×高×深):135 × 140 × 240 mm
(13)重量(含电池):MA-100 DB:约1.9 kg
(14)无线麦克风接收机,内建接收机MA-100 DB:双频道
(15)接收模块:UHF PLL电路,具有Auto Scan及ACT自动频道搜寻同步锁定功能
(16)载波频段:480~934MHz
(17)带宽及默认频率:带宽24MHz内,可切换16个互不干扰频率
(18)搭配发射器:搭配ACT-32H或ACT-32T
(19)天线:隐藏式
(20)音乐放音座:内建USB座USB 2.0
(21)录放音功能:具有LCD显示播放及录音状态,曲目、歌名、时间…等
(22)操作模式:直接于箱体上操作,USB可遥控操作
(23)认证及专利:具新式样专利,通过国内外电波法规及安规
(24)机箱颜色:纯黑
标段二:无线对讲机基本要求:
频率范围:136.000-174.000MHz400.000-470.000 MHz
额定电压:DC7.4V
使用温度范围:-20℃-+70℃
频率组合:锁相环频率合成
记忆频道:16个频道
天线配置:橡胶天线
天线阻抗:50Ω
外形尺寸:137×58×37mm
重量:约220g(包含天线和皮带夹)
工作方式:同频单工或异频单工
发射部分输出功率:8W
发射部分调制方式:FM(F3E)
发射部分最大频偏:≤5KHz
发射部分残波辐射:<-60dB
发射部分发射电流:1400mA
接收部分灵敏度:<0.20uV(12dB SINAD)
接收部分静噪灵敏度:<0.20uV
接收部分互调抗干扰:50dB
接收部分音频功率:≥500mW
接收部分接受电流:≤350mA
接收部分静噪守候: ≤20mA
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电压7.4V,容量:4800mAh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物资送达郑州机务段段内指定地点。
五、验收:
物资送达后,由招标方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共同进行验收,有质量问题时,由中标方负责无偿更换,如中标方不无偿更换,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质期内接到招标方物资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5日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七、付款方式:
物资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招标方付至中标方合同费用总额的9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六个月后在非人为的情况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则一次性结清余款。
八、违约责任
如中标方不能按期交付合格物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中标方赔付招标方合同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九、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标段一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保证设备的原装正品和售后服务,检验合格且提供第三方相关检验报告。
3.标段二必须保证设备的原装正品和售后服务,并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应针对项目中的物资进行报价,并最终报出总价。报价供应商需做出以下承诺: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6月25日10:3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以书面密封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3室。我们以资料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所有报价均为到段价(含增值税价格,含人工、差旅、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4.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上述报价内容壹式贰份,密封后一并邮寄(或书面送达),邮寄封面必须填写投标人全名及电话。
6.供应商必须对报价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7.集中采购办公室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8.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3室
邮编:450053
联系人:戚工
电话:****-********
路电:053-43093
技术咨询电话:136*****526(刘工)
十一、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讲机 无线 扩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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