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只40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
100只40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安燃高能切割气项目已由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安燃高能切割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100只40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100只40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锦州大有经济区建设大街28号。
2.3 供 货 期: 80天(具体供货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范围:100只40尺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LNG、T75型)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其服务的制造商。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5日(每天8:00时至16:00时)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后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 7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18年7月1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安燃高能切割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范美涵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8年6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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