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系统项目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系统项目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系统项目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资格(资质)要求: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无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系统项目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js02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提供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控制管理及各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6、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系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共计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19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26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19 14:00:00至2018-06-26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11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
邮编:200135邮编:200135
联系人:苏燕妮联系人:蔡叶青
电话:(021)********电话:********
传真:(021)********传真:(021)********




标签: 监理服务 信息系统 智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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