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十六楼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十五、十六楼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十五、十六楼装饰工程,编号:ZJZC-(2006)竞字第2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2004-2006年间承接的50万元以上类似装修工程(同本次竞标相同的项目负责人,家装工程除外)成功案例2个以上(含2个);
(4)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5)合格的供应商(含分公司)其注册地在以镇江市范围内(不包括辖市);
(6)合格的竞标项目经理必须为谈判供应商本单位员工(严禁项目经理挂靠,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能反映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的基金缴纳个人帐户对帐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公司为相关人员缴纳基金的证明材料),具有二级项目经理资质(所属单位与竞标单位一致);且该项目经理在建的项目不超过1个,谈判时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加(具有法人授权);且该项目经理在2002年后获得过优质工程奖;
(6)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005年已年检);(2)公司装修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3)符合条件的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4)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十五、十六楼装饰工程(工程面积约1400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AN>
四、现场勘测时间及答疑时间: 2006年10月11日上午9:30,请各位供应商准时参加。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名。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谈判保证金和25000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30000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梦溪园巷巷口)。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6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2006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一、项目联系人:刘春 李斌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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